阳光城集团等被执行12.1亿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1亿余元,执行法院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志敏,注册资本约41.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贸易、电力生产、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由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多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及终本案件信息。
天眼查信息:



阳光城集团等被执行12.1亿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1亿余元,执行法院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志敏,注册资本约41.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贸易、电力生产、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由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多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及终本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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