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女土匪因遭日军侵害、亲友被害,立下杀鬼子复仇规矩,有抗击日寇的一面。但是抗战结束后,长期盘踞山林为匪,残害百姓、对抗新生政权,犯下大量命案,剿匪运动中依法处置。吕芪本姓甄,1925年生,湘西著名女匪首,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公开枪决 。
解放初,第47军在湘西负责剿匪时,她的同伙接连投诚;被吕芪手段残忍,屠杀投诚者家属8人,还妄图活剥被俘解放军卫生员,罪行累累 。
1951年冬,匪首丈夫杨武众叛亲离,二人仅剩两人,躲进湘黔交界蝙蝠洞,仅剩各一发子弹。
剿匪部队包围山洞劝降,吕芪决意顽抗,要求与杨武互射同归于尽;杨武不忍心,朝天开枪,吕芪却开枪击伤杨武腹部,二人随后被解放军活捉 。
经人民法院审理,吕芪杀人、劫掠、长期割据为匪,罪行重大,判处死刑;杨武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
1952年1月11日,吕芪被押至沅陵刑场执行枪决,终年27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