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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红星新闻报道,上海,一对情侣住进酒店,两人发生亲密关系时,男生无意间看见

7月3日红星新闻报道,上海,一对情侣住进酒店,两人发生亲密关系时,男生无意间看见窗外有人,起身出去查看,那人见状立马跑了,随后,男子报了警,警方将涉事小伙抓获,案发后,男子将酒店和小伙告上了法院索赔超过2万元。


在上海的一家酒店里,一对情侣本想安稳地度过一夜,没成想却经历了一场让他们至今都有心理阴影的噩梦。


当时,张先生和女朋友住在酒店一楼的一个房间里,夜深人静,两人正在屋里亲热,张先生突然听到窗户那传来一阵细微的动静。


他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不对劲,赶紧起身一把拉开窗帘,这一看,魂都快吓飞了:窗户外面竟然蹲着一个陌生的男人,正瞪大眼睛往里瞧。


外头那个男的见自己被发现了,也是做贼心虚,爬起来就顺着路边的通道撒腿就跑,张先生追出去没能把人逮住,当场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以后效率很高,调取了酒店的所有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没过多久就把他抓到了。


经过审讯,李某交代的作案过程让人听了直起鸡皮疙瘩,原来,他当天在路上偶然看到张先生和女友走进酒店,就起了歪心思,一路尾随他们进了楼层。


他先是在走廊里挨个房门贴着墙偷听,寻找机会,后来,他发现酒店杂物间的窗户能翻出去,就爬到了建筑外侧,最后蹲在张先生房间的纱窗外面,一偷看就是半个小时。


这期间,他甚至还把手机塞进纱窗的缝隙里,对着屋里足足拍了十分钟的视频,直到被张先生发现才跑路。


虽然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这件事对张先生和女友的打击非常大,那种被人全程“围观”和录像的感觉,让他们只要一回想起来就觉得恶心、焦虑,精神备受折磨。


张先生觉得,李某这种变态行为固然可恶,但酒店作为收了钱的经营场所,安保工作做得简直像筛子一样,到处是漏洞,才给了坏人可乘之机。


于是,张先生拿着报警记录、监控画面和请律师的单据,把偷窥男李某和这家酒店一起告到了法院。


他的诉求很明确:第一,两个被告得写书面道歉信,公开认错,第二,赔偿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一共两万六千块钱。


法庭审理的时候,李某可能也是没脸见人,接到传票后根本没露面,法院就按缺席处理了,酒店方倒是在场,但他们还在那推卸责任,说是当事人自己没把窗户锁严实,而且酒店已经装了监控,不该赔钱。


但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官指出,酒店客房那是绝对的隐私空间,住客在里面的活动必须受到保护。


李某是故意尾随、偷窥、偷拍,主观恶意很大,是直接伤害张先生隐私权的罪魁祸首,必须承担大部分责任。


而对于酒店,法官也给出了严肃的批评,酒店有义务保障住客的安全,但他们的夜间巡逻完全是摆设。


李某在走廊里晃荡、偷听那么久,酒店工作人员竟然一个人都没发现,更别提制止了,而且,酒店后侧的隔离设施太简陋,外人随随便便就能从杂物间翻到客房窗外,一楼房间外的隐私保护也做得不到位。


这种管理上的失职,导致了第三人能轻易侵入隐私,酒店必须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了各方过错和张先生的维权成本,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和酒店都必须写道歉信,内容得先给法院过目,李某赔偿张先生七千元(包括两千元精神慰问金和五千元律师费),酒店对这七千块钱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如果李某赔不起,酒店得补上最多一千四百块钱,之后酒店可以再去管李某要这笔钱。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网友都觉得大快人心,偷窥这种事如果不严惩,社会风气就坏了。


同时大家也互相提醒,出门住店,尤其是住低楼层的,一定要把窗户锁死,拉紧厚窗帘。


对于酒店经营者来说,这更是一个警钟:安保不能只靠几个监控头,人防和技防都得跟上。


一旦因为偷懒留下了安全隐患,哪怕坏事是别人干的,酒店也照样脱不了干系。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害,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