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邻居外卖吃坏肚子,转头找商家赔1000元?
一女子说她吃了一份江西拌粉,不到半小时就开始肚子疼,接着拉肚子、呕吐,一直折腾到晚上都没好转,最后只能去医院,折腾到后半夜才结束。第二天她没法上班,只能请假,她觉得自己平时能吃辣,这次的辣度明显超标,像工业辣椒,吃了之后上厕所都火辣辣的,她认定这份外卖有问题。
随后她联系商家,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算下来大概500元,还要求商家再补偿一点,总共要1000元,但商家坚决不同意。她想通过平台反映问题,可平台客服也不解决,她就想通过差评维权,可她找不到订单。
后来在律师的再三询问下,她先是说这份外卖是合租室友拿进来的,后来又承认是自己一个人租房,怕被骂才撒谎,实际上是周日中午1点左右,她看到门口鞋柜上放着一份外卖,以为是外卖员送错地址,因为小区是老小区,门牌号刷墙时刷掉了,她看订单时间是11点半,到1点外卖还在外面,就以为没人要,直接拿回家吃了。
她承认当时听到过敲门声,但自己在厕所没力气开门,她觉得自己只是拿错外卖,还认为商家是把外卖放到公共区域在先,甚至觉得这是投du,要商家承担责任。
她还说商家在电话里辱骂她、发信息,还把她的信息提供给了邻居,导致邻居找上门,她最后给了邻居100元才了事,她质问商家怎么能私自把她的隐私透露给邻居。
最终她觉得自己理亏,不想咨询了,直接结束了这次咨询。
这件事里,这名女子的做法确实不太妥当。首先,她没有经过允许就拿走别人的外卖,这本身就是不对的,哪怕外卖放在门口,也不能随便拿,这是基本的是非观念。其次,她吃了外卖身体不舒服,就把责任全推给商家,还狮子大开口要1000元赔偿,这也不合理,她自己都不是外卖的购买者,怎么能要求商家赔偿呢?
其实,遇到问题应该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如果真的是外卖有问题,也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权,而不是用这种无理取闹的方式。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