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发布新规,全国基层统一执行。
慢性病患者一次可以开3个月的药。
家有慢性病老人的,刷到这新闻应该都会欢呼。
每个月雷打不动地去医院开药,不管风吹雨打,不管下雪还是下雹。只要药没有了,就得火速赶到医院去,不得有误。
老妈患有高血压已有多年,我深有体会。
如果那段时间事情不多还好,要是本来就忙得恨无分身之术,又遇上老妈药吃完了。那时,真的在想,要是医院能多开几个月的药,那该多好啊!
可怜的是,那些晚辈不在身边的老人。他们总是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来,再拄着颤颤巍巍地走回去。
现在好了,以前一年要跑12次医院,现在只需4次,少了8次,可不是小数目。
不过,不是所有的药都能开3个月,而是以下4种。
1,确诊慢病满8年,病种在国家慢特病目录内。
2,近半年指标平稳,没有急症、住院、严重并发症。
3,连续半年用药种类、剂量完全固定,不同频繁调药。
4,平时按时吃药,能提供血压血糖日常监测记录。
开药医院只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三甲医院暂不统一执行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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