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写“事故自负”就免责?法院判决给所有房东上了一课!
很多房东都误以为,租赁合同里加一句安全事故租客自负,就能彻底甩开所有责任,温州这起致命租房事故直接推翻了这个误区。
租客经营熟食店期间,多次遇到电路跳闸、设备带电问题,甚至已经发生过触电险情。可房东明知线路老旧、负荷不足,始终没有彻底检修整改,任由重大安全隐患留存,最终酿成租客触电身亡的悲剧。
事后房东拿着免责条款拒绝赔偿,结果被法院驳回。要知道,房屋安全保障是法律硬性义务,不是一纸合同就能规避的。房东作为房屋持有者,有义务保障基础设施安全,放任隐患致人受损,就必须担责赔偿。
最终房东赔付50万元,这个判决真的大快人心。所谓的霸王免责条款,根本对抗不过法律底线。
你们租房时遇到过房东推脱设施维修责任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