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这就是害人害己了!”广州一家三口骑电动车驶入高架侧翻遭碾压,无辜SUV车主需要

“这就是害人害己了!”广州一家三口骑电动车驶入高架侧翻遭碾压,无辜SUV车主需要担责吗?

“太揪心,也太生气!”广州高架上发生的这起惨烈事故,刷遍本地社交平台,看得无数车主、路人心里五味杂陈。高架是纯机动车快速通道,车流速度快、没有避让缓冲空间,偏偏一对夫妻带着年幼孩子,三人共挤一辆电动车,无视路边清晰的非机动车禁行标识,贸然开上高架快车道。

行驶途中电动车重心不稳突然侧翻,一家三口重重摔倒在高速行驶的车流中间。后方正常匀速行驶的SUV车主根本来不及做出完整避让动作,直接躲避不及撞上并碾压倒地的三人。现场画面让人窒息:男主人倒地昏迷不省人事,女子死死抱着受伤昏迷的孩子坐在路面崩溃痛哭,哭声夹杂着车流轰鸣,满是绝望。

视频曝光后,网友吵成两大阵营,争议最大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全程合规行驶、完全被动撞上路人的SUV车主,到底有没有责任?不少开车的网友直呼车主太倒霉,平白无故摊上重大事故;也有不了解交规的网友觉得,只要机动车撞到人,多多少少都要赔钱,车主躲不开赔偿。

想要理清责任,我们要先拆解这一家三口多重致命的违法行为,这也是交警定责最核心的依据。第一,广州所有城市高架、快速路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必须走专属非机动车道,闯入高架本身就是严重违规,可处50元罚款 ;第二,一辆电动车承载三名成年人(含幼童)属于严重超载,车身负重失衡,是车辆侧翻的直接诱因;第三,三人全程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摔倒后伤情大幅加重。多重过错叠加,足以证明这起事故的根源,是电动车一家无视交通规则,主动把自己置于极度危险的高速车流中。

再看SUV车主的行为,根据现场行车记录仪画面,车主在限速范围内正常行驶,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没有超速、分心、酒驾、疲劳驾驶等任何违章行为,电动车侧翻属于突发意外,短短一两秒内,就算老司机也很难完全避险。结合多地同类高架事故判例来看,这种非机动车违规闯入快速路引发的事故,电动车一方大概率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很多车主困惑:既然车主无过错,为什么法律规定还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这就是大众常听说的“优者危险负担”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有重大过错,可大幅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完全无过错,仅承担10%以内人道主义赔付,这笔费用基本由交强险覆盖,不会让车主自行承担大额损失。

但大家不用过度共情SUV车主就要大额破财:如果交警出具认定书判定电动车全责,车主自身车辆的维修损失,反而可以向骑行夫妻索赔;只有对方出现极端重伤、死亡情况,交强险才会进行限额内小额补偿,不存在“无责全责兜底赔偿”的情况。此前上海就有同款案例,电动车违规上高架逆行被轿车碰撞,交警直接判定电动车全责,轿车车主无需承担主要赔偿,仅由保险小额赔付医药费 。

整件事最让人惋惜的,是那个无辜受伤的孩子。父母心存侥幸,贪图路程近一点,无视禁令带孩子闯高架,拿一家三口的生命赌一时方便,最后酿成悲剧,不仅自己身受重伤,还连累素不相识的SUV车主卷入事故、车辆受损,妥妥的害人害己。

如今很多家长总抱有侥幸心理,觉得电动车短途上路不会出事,超载、闯高架、逆行、不戴头盔样样都占,总觉得意外离自己很远。高架上车速普遍60-80km/h,一旦非机动车摔倒,后方车辆没有足够刹车距离,碰撞伤害是普通道路的数倍,每年各地高架电动车事故层出不穷,很多都造成不可逆的重伤。

法律的从轻赔付,本质是出于对弱势行人、骑行者的人道主义兜底,绝不是纵容非机动车无视交规。遵守分道通行规则,不仅是保护路上所有机动车驾驶员,更是骑行者和孩子最基础的安全保障。

不少网友留言感慨:成年人犯错,不该让无辜路人买单。也有人呼吁加大高架电动车闯禁的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这类危险行为。

那么屏幕前的你怎么看?你觉得这种完全合规的SUV车主,该不该承担赔偿?平时在路上,你见过电动车闯高架的危险行为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观点。深圳电动车事故 两小孩相撞事故 电动车倒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