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上有个问题是“吴梦洁再过两年能否超过朱婷成就”。
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成立的。
首先我认为,作为排球运动员,朱婷没有个人成就。朱婷在国家队与她在国外俱乐部帮助球队获得的冠军、亚军、季军,不管有多少个,都不是她个人的成就,而是球队这个集体的成就。
其次我认为,朱婷在她的排球职业生涯中至今所获得的所有MVP与最佳主攻,不管有多少个,都不叫她个人的成就,而叫她帮助球队取得好成绩后获得的荣誉。
以朱婷在国家队为例,朱婷获得这些荣誉的条件是:中国女排获得冠军,她个人获得“MVP”荣誉;中国女排获得亚军或者季军,她个人获得“最佳主攻”荣誉。
如果中国女排不能进入前四,即使朱婷在比赛中得分较多,也不能获得任何荣誉。巴黎奥运会中国女排只获第五名,朱婷在主攻位置的得分排在李盈莹之后,就更不能获得任何荣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