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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 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入住酒店后,当即发生了关系,结果男子发现窗外有人,于

严惩!” 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入住酒店后,当即发生了关系,结果男子发现窗外有人,于是便过去查看,对方见状立即逃走了,当事人随即报警

近期上海静安区一酒店,一对情侣在当地酒店一楼房间入住时,发现窗外有异常亮光。仔细查看后,看到一名陌生男子趴在外墙空调架上,举着手机正对屋内偷拍。

经查,偷拍男子并非住店客人,刻意在酒店周边徘徊伺机作案,长时间偷窥偷拍,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警方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事后当事人身心受到明显影响,主动找酒店协商处理。但酒店态度消极,认为是客人未关好窗帘导致,只同意免除当晚房费,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无奈之下,当事人将偷拍者与酒店一并起诉,索赔两万六千余元,并要求书面道歉。

法院认定偷拍者主观恶意明确,隐私权侵权事实成立,需个人赔付7000元,其中包含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

同时法院明确界定酒店责任:涉事男子曾在酒店多个楼层徘徊、贴近房门偷听,行为异常明显,但酒店安保巡查缺失,未及时排查、制止可疑人员,未尽到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判决酒店承担20%补充赔偿责任,意思是优先由偷拍者赔付,若对方无力偿还,剩余份额由酒店兜底补齐。

除此之外,偷拍者和酒店双方,都必须出具经过法院审核的正式书面道歉,不能敷衍应付。

很多人遇到隐私被侵犯,都会碍于面子选择沉默。但这起判决告诉我们:受害者无需退让,合法维权永远有理。商家收了房费,就该守住最基本的隐私与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