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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男子正在酒店房间与对象亲密,却突然听到了电钻声音。当即喝止后,对方并没

江苏南京,男子正在酒店房间与对象亲密,却突然听到了电钻声音。当即喝止后,对方并没有停下,反而继续开窗。继续喝止并给前台打了电话后,对方才离开。

由于认为自己和对象的隐私被侵犯,男子选择投诉。对此,酒店称窗户的防盗链坏了,工作人员没有核实房间内的居住情况,就进行了维修。

这事发生在2026年3月15日早上8点多,地点是桔子酒店南京南站南广场站前中心酒店。钱某和女友住在负一层房间,房间窗户朝向封闭走廊,不是普通临街外窗。钱某后来越想越不踏实,房间明明已经交给客人使用,外面的人怎么能一声招呼不打就动窗户。

钱某一开始以为只是路过施工,可电钻声一直响,窗户也被从外侧打开。钱某正在房内,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先喊停,对方没停,钱某又喊了一次,还马上打给前台。

前台联系维修人员后,外面的人才离开。钱某走到窗边查看后发现,窗户从房间里面看并没有坏,这让钱某更怀疑,所谓维修到底有没有必要。

3月23日,钱某向媒体反映此事,相关部门也受理了投诉。酒店方面承认,防盗链确实存在问题,从房间内不容易看出来,维修人员在处理时没有确认房间有没有客人。

酒店愿意继续沟通,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钱某提出书面盖章道歉和4000元赔偿时,双方没有谈拢。钱某认为,盖章文件代表酒店承认流程出了问题。酒店一方则更倾向于用退房费或赔偿解决。

真正让钱某难以接受的,是酒店后来还提出签协议,内容涉及放弃继续投诉等权利。钱某没有接受。钱某觉得,住客花钱入住酒店,买到的不是一张床,而是一段不被打扰的休息时间。

早上8点多,维修人员不通知、不敲门、不确认,直接从外侧开窗,这已经让房间的私密边界被打破了。

类似争议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24年,南京有一起王女士起诉酒店泄露入住信息的案件。王女士入住连锁酒店后,张先生通过酒店员工获取了王女士的入住情况。王女士起诉酒店。

法院审理后认为,住客入住信息、行踪信息属于隐私,酒店掌握这些信息,就要谨慎核实,不能因为熟人询问或者一句话就透露。最后法院判令酒店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失费1000元。

这个案件和钱某的遭遇不同,一个是信息被泄露,一个是房间被外部开启,但道理很接近,酒店只要掌握管理权,就要把核实义务放在前面。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案例。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过一起宾馆酒店偷拍典型案例。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石某、吴某东、田某君等人在多家宾馆酒店房间安装偷拍设备,拍摄入住旅客私密活动后加工出售,非法获利29万余元。

法院认定相关人员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主犯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案例性质比南京这起维修开窗严重得多,但也说明一个基本事实,酒店房间不是公共空间,住客在房内的休息、换衣、亲密举动,都受到法律保护。

回到钱某这件事,关键并不只在维修人员有没有真正看见房内情况。钱某要证明隐私被直接窥视,确实需要证据。可酒店没有提前告知,没有核实房态,就安排人员在客房外侧施工并开窗,这已经属于服务管理上的疏忽。

《民法典》保护私人生活安宁和私密空间,宾馆房间在入住期间更应被谨慎对待。酒店可以维修设备,但不能把维修方便放在住客安宁之前。

所以钱某和酒店僵持到最后,其实争的不是单纯4000元。钱某要的是一个明确说法,酒店则想把事情控制在补偿范围内。

一次没有核实的维修,也许没有造成更大后果,但足够提醒酒店,维修、保洁、查房都得先确认、先告知,再动手。

信源:现代快报《情侣住酒店正亲密,维修人员外侧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