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吐血女员工冷眼旁观,一个月后被开除冤不冤?网友吵翻了!
“老板口腔出血,我该不该陪他去医院?”
这个问题,放在任何一个职场上,可能都会被当成一道“送分题”——陪,是人之常情;不陪,是冷漠无情。
可偏偏就有一个人,选了后者。而且,她不是普通员工,而是老板出差时唯一带在身边的随行人员。
结果呢?一个月后,她被公司直接开除了。理由不是能力不行,不是业绩太差,而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失职”“违背公序良俗”。
事情发生在江苏常熟。
这位女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平时的主要任务就是跟着负责人出差。说白了,她就是老板出差时的“贴身助理”——虽然她自己可能不这么认为。
那天,她和老板一起去外地办业务。本来一切正常,可老板突然嘴里出血,看着还挺严重。老板说,得赶紧去医院处理一下。
可这位女员工不这么想。她觉得,陪同就医不是自己的工作内容,再说了,老板看起来也不是很严重,就没必要跟着。于是,她让老板自己打车去医院,自己该干嘛干嘛。
老板回来之后,也没说什么。接下来的一个月,女员工正常上班,公司领导既没找她谈话,也没给她任何警告。她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后,公司突然给她寄来了一封辞退通知。
公司的态度非常明确:你跟着老板出差,就是集体行动。集体行动是什么意思?就是大家要互相照应。老板突发身体不适,你作为随行人员,竟然冷眼旁观,让他自己打车去医院——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公司还特别强调,老板出事你不管不顾,就是冷漠、没人情味,跟公司的理念合不来,所以必须开除。
女员工完全不能接受。她觉得,自己的工作是配合出差办业务,合同上从来没写过还要负责陪领导看病。老板身体不舒服,那是人家的个人问题,又不是工作出了事故。怎么就变成自己失职了?怎么就严重到要开除的程度了?
她觉得公司是在找借口,故意刁难她。
可网友们的反应,却让她彻底傻眼了。
这个事儿在网上曝光后,迅速引发了热议。我翻了一下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公司、批评女员工。
有网友说:“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个女同事突然身体不适要就医,身边的同事或者领导袖手旁观,她心里什么感受?公司解职是正确的,支持!”
有网友说:“女员工这种人,适合自己干个体户。她不适合在任何一个单位存在。任何一个集体,有这种人存在,都会破坏凝聚力,给人不信任感。谁敢把后背交给一个这样的人?”
还有网友说得更直白:“这女人情商太低。不要说是老板,就是一般同事一同出差,发生了情况都要及时帮扶,这是人之常情。好好的一次晋升机会,让自己给耍脱了,还要承受解职的痛苦。”
甚至有网友直接表态:“我如果是她的老板,我也会辞退她。尽管她在工作中没有做错什么,但她在老板突发身体不适时竟然袖手旁观,太冷漠了,缺少起码的怜悯之心。一个连身边同事死活都不在乎的人,你指望她能对公司忠诚?”
说实话,看完整个事件,我也想说一句:别总拿“劳动合同没写要陪看病”来当挡箭牌。
职场是什么?职场不是冰冷的机器,人是讲感情的。
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你和同事、领导之间,不可能完全是冷冰冰的合同关系。尤其是在出差这种特殊场景下,大家同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本身就是一种“命运共同体”。
老板吐血了,你让老板自己打车去医院——且不说这是老板,就算是一个普通同事,你这么做,合适吗?
这不是“工作内容”的问题,这是“做人”的问题。
老板这次发火,与其说是报复,不如说是彻底寒了心。
他可能在想:我带着你出差,把你当自己人,结果我出事了,你连管都不管?那我以后还敢带你吗?还敢把重要的事情交给你吗?
这种人,别说晋升了,能不能继续待下去都是个问题。
有意思的是,这位老板并没有当场发作,而是忍了一个月才辞退她。
有网友分析说:“这位老板能够忍受一个月后再辞退此员工,已经是比较有涵养功夫的了。换做绝大部分老板,出差回来就会立刻辞退。”
我觉得这话有道理。
老板之所以忍了一个月,很可能是在给女员工机会——他可能在想,也许是她当时没反应过来,也许她后面会主动道歉,也许她以后会改。
结果一个月过去了,女员工毫无表示,该干嘛干嘛,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时候老板才彻底明白了:这个人,是真的不在乎。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走人吧。
回过头来看,这个事件其实反映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在职场中,到底什么才是“应该做的”?
合同上写明的,那是义务;合同上没写的,那是情分。但情分这件事,往往比义务更重要。
你今天对别人冷漠,明天别人就会对你冷漠。你今天在老板出事时袖手旁观,明天公司裁员时,你也别指望老板会心软。
如果你是这个女员工,当时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这个老板,你会辞退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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