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玩不起?”广东深圳,一男子买了份保险,一年交4055元,连交30年。合同上写着“60岁后按月领取50万”。60岁那年,男子刚领完第一个月,保险公司就立刻翻脸,当年员工录错了,本来应该是一次性领取。男子手握保单,直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这个月的钱怎么还没打给我?”60岁生日刚过,陈先生等了又等,账户里始终没有动静。
他本来以为第二个月的养老金会准时到账,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天,实在坐不住了,给保险公司客服打了个电话。
“先生,您的保险是一次性领取的,不是按月发放的。”陈先生听完这句话,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赶紧从家里翻出那张已经泛黄的保单,一遍一遍地看,生怕自己漏掉了什么。可保险单上白纸黑字写着,“60岁后按月领取50万元整”。
陈先生又打了一次电话,把保单上的话原样念给对方听。保险公司那边沉默了几秒,然后给了他一个说法。
由于当年业务员操作失误,把“一次性领取”录成了“按月领取”。现在那个业务员早就不在了,所以这份保险“不能作数”。
一次性领50万?陈先生算了算,自己从1995年开始每年缴纳4055元,在那个时候一年4055块钱是什么概念?
那会儿普通工人一个月才挣四百多块,他一年交的保费顶得上人家将近一年的工资。他咬牙坚持交了30年,图的就是退休之后每个月都有钱拿,日子过得踏实些。
要是早知道只能一次性拿50万,他根本不会买这个保险。谁会用30年时间、十几万的保费,去换一笔连本带利都没翻多少的一次性给付?
他越想越不是滋味,委托律师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律师看完合同说得很直接:这份保单上没有任何模糊的地方,白纸黑字就是“按月领取”。至于保险公司说“录错了”,那是他们内部的问题,跟投保人没关系。
律师还点出了一个关键:就算合同真的写错了,保险公司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拿这个说事的。
法律上有“撤销权”这个概念,但行使这个权利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五年就不能再主张了。这份合同1995年签的,三十年过去了才说录错了,早就过了那个期限。
目前这个案子还在等开庭,大家都在看法院怎么判。
说到底,这事儿根本不是一份保险的纠纷。如果一份交了三十年的合同,到头来对方一句“当初录错了”就能翻篇,那白纸黑字还值得谁信?
他买的不是钱,是一份确定。三十年里他每个月的工资、每天的饭钱、每一年对未来的打算,都建立在“这笔钱会按月来”的确定上。
如果合同都能用“弄错了”推翻,那保险还有什么值得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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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大河报丨深圳一男子买“退休可月领50万”保险,交费30年后保险公司变卦:系员工录错信息,且该员工已“不知所踪”
文丨人生处处书简湖
编辑丨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