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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9岁女孩在电梯里夸了句“自行车好漂亮”,被陌生女子扇肿脸! 7月2日,陕

愤怒!9岁女孩在电梯里夸了句“自行车好漂亮”,被陌生女子扇肿脸!

7月2日,陕西渭南一栋居民楼的电梯里,一个9岁女孩看见一辆崭新的自行车,眼睛亮了亮,脱口而出“好漂亮呀”,伸手轻轻摸了一下车把手。推车的女人没说话,抬手就是一巴掌。女孩捂着脸愣在原地,半边脸很快肿了起来。

电梯门开了,女孩低着头跑回家,妈妈发现她脸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反复追问之下,女孩才哭着说出真相。孩子的家人说,事情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很大。

家属随后调取了电梯监控,画面里,女子推着自行车进电梯,女孩就在旁边,随口夸了一句,伸手碰了一下车把,紧接着女子就动了手。整个过程中女孩没有任何不礼貌的举动,一个9岁的孩子,甚至可能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家属报了警,可警方的回应让家属更加愤怒:不构成立案,建议双方协商。打人女子不肯出面,最后是女子的丈夫带孩子去做的检查。孩子的家人想不通,脸都被打肿了,怎么就不构成立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写得清清楚楚,可到了具体执行,一句“不构成立案”就把受害者家属挡在了门外。

网上流传的视频里,电梯空间狭窄,女孩和自行车挤在一起。女子手里还攥着钥匙,扇过去的时候钥匙边划过孩子的脸。有人评论说:“既然这么怕被玷污,建议把自行车焊在客厅C位。”

这话听着刻薄,可细想之下,一个成年人因为孩子夸了一句车漂亮、碰了一下车把,就能抬手扇人,这到底是车金贵,还是人心太薄?

事件发酵后,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在7月5日发布了警情通报,通报称接报后第一时间立案调查,案件已依法处理。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细节依法不予公开。

通报来得不算慢,可通报越短,留给外界的疑问就越多。不构成立案又是怎么变成已依法处理的?双方协商的结果是什么?打人女子受到了什么处罚?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被“涉及未成年人”挡在了公众视野之外。

女孩的小姨张女士说了一句话:“身体是检查完了,可她只有9岁,心理创伤谁去承担?”一辆自行车,一句赞美,一巴掌。一个9岁的孩子,在电梯里学会的第一件事,可能不是欣赏美好的事物,而是,别说话,别伸手,别靠近任何人。

这大概才是整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