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报道,LV的四叶花卉「老花」图腾可追溯至1896年,品牌自称设计灵感源于欧洲日本主义及新哥特式艺术。
那么,什么叫欧洲日本主义?
这个图案如果说是来自于日本的话,那就真的值得说道说道了。
LV商品设计借鉴的是日本家纹(如四瓣花纹),那么追溯来源应该是:
➡️ 日本家纹的四瓣花 → 来自中国唐代宝相花
➡️ 中国宝相花 → 源于佛教艺术中的莲花/石榴花融合
➡️ 佛教莲花 → 印度起源,随佛教东传
➡️ 印度莲花 → 可能更早的西亚、埃及
四叶/四瓣花卉作为装饰元素,是人类文明共享的「底层代码」,不存在单一「原创者」。
这意味着:
➡️ 印度佛教莲花纹工艺品 → 可能被诉侵权
➡️ 伊朗/波斯几何花卉瓷砖 → 可能被诉侵权
➡️ 中国的宝相花窗格、园林装饰 → 已被威胁
➡️ 日本的家纹、和服图案 → 已有败诉案例,但若换地重诉呢?
LV的所谓「维权」逻辑一旦成立,等于宣告:1896年之后的任何四瓣花使用,都要经过LV许可。
如果这条逻辑走到极致,敦煌研究院、清真寺建筑装饰、印度教寺庙雕刻、欧洲哥特式教堂……通通都可能被诉侵权。听起来很荒谬,是吗?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混淆可能性」的宽泛标准,理论上可以覆盖所有这些场景。
现在,欧盟、日本、美国,他们的司法体系中有这块「刹车片」,我们的法律里却缺了这块刹车片。
如果让LV得逞了,它就可以在全世界发起所谓「维权」大战。下一步,它完全可能:
➡️ 在东南亚(法律体系受中国影响)复制
➡️ 在中东(新兴市场、品牌保护意识强)试探
➡️ 在非洲、拉美(法律框架不完善)收割
这哪里还是「保护知识产权」,这是用法律不对称性进行的全球「图案殖民」。
而我们此刻应该做的是:用理性的社会舆论阻止这种「图案殖民」在中国合法化——这是唯一有效的防线。否则,今天告茉莉奶白,明天告你家窗格——没有尽头。
Sourc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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