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的理直气壮!
河南郑州这事,听着都让人上火。一个在饭店掌勺的大厨,踏踏实实在后厨干活,等他正式提出离职的时候,老板直接甩出个要求,让他把手里所有菜品的配方、详细制作步骤、每样调料的用量配比,全都写得明明白白交上来。
大厨当场就懵了,干了这么多年后厨,换过好几家店,从没听过这种规矩。别说他待过的饭店没这说法,就是问遍同行,也没有员工离职的时候,得把自己手里的手艺配方白送给老板的道理。
老板那边态度也硬,话讲得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你不交这个配方,剩下的一万多块钱工资就别想结算。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清楚,配方和工资,你只能选一个。
大厨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凭本事干活,每天站灶台前颠勺翻炒,烟熏火燎熬着,一分力气没少出,工资是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和配方本来就是两码事。真想要配方,你老板可以坐下来花钱买,凭什么拿工资当筹码,扣着自己的血汗钱不给?
两边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肯退一步,争执半天没个结果,最后事情闹到了媒体跟前,引来不少人围观。
当地相关部门介入之后,说法也很明确,把配方和工资绑定在一起,要求员工上交配方才结算工资,这种做法于法无据,后续会帮着双方协调处理。
其实道理掰开来很简单,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动法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写进法律里的底线,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至于配方这东西,得先分清楚归属权。如果是老板自己花钱研发的,或者饭店花钱买来的独家商业秘密,当初入职的时候就和厨师签过正式的保密协议,约定好了离职后的交接事项,那另当别论。
可要是厨师自己琢磨出来的手艺,自己一点点调试出来的配方,那就是人家个人的本事,老板没道理说要就要,更不能拿工资要挟。
餐饮行业干久了的人都知道,很多大厨的手艺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调料放多少,火候怎么控,不同食材怎么处理,都是常年累月在灶台前攒下的经验。
有的配方是人家自己在家试了无数次,废了多少食材才调出来的口味,凭什么离职了就得白白交给店里。
之前也有不少正规的餐饮企业,为了保住核心菜品的配方,会专门和核心厨师签订保密协议,甚至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那都是提前说好,明码标价,人家拿了对应的费用,自然有遵守保密约定的义务。
可这家店倒好,平时没提过半个字的保密约定,也没给过一分钱的保密费,等人家要走了,突然拿工资卡脖子,想空手套白狼拿人家的手艺。
之前就有过不少类似的劳动纠纷,有的饭店连普通冷菜厨师都逼着签竞业协议,不让人家离职后在同行业干活,最后闹到法院,大多都被驳回了诉求。
法律里写得很清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是随便哪个员工都能套这个规矩。
而且就算是保密义务,也得是企业真正的、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不能把员工自己的个人手艺、从业经验,都算成店里的资产。
一万多块钱工资,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是大厨颠了多少勺、炒了多少道菜赚来的辛苦钱。每天在后厨待着,夏天灶台边温度高得像蒸笼,站一天下来脚都肿,这份工钱是实打实的劳动换的,和配方根本扯不到一起。
老板要是真觉得这个配方值钱,大可以坐下来和人家好好谈价格,觉得合适就买下来,觉得不值就拉倒。拿工资当要挟,等于逼着人家白送自己的手艺,这算盘打得也太精了点,好处全想自己占了。
这事传开之后,网友们也都看不下去。有人说这老板是把无耻换了个包装,美其名曰工作交接,实则就是想空手套白狼。
也有干餐饮的同行出来说,自己干了十几年后厨,换了七八家店,从没见过这种规矩。一般离职的时候,把手头的工作交接清楚,食材物料点清楚,手里的工具还回去,就算完事了,哪有追着要人家私人配方的道理。
还有人说,真要是店里的独家秘方,入职的时候就该说清楚,该给的保密费给到位,人家自然会遵守约定。平时不提这茬,离职了才拿工资说事,本质就是欺负打工的老实,觉得人家耗不起时间折腾,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现实里也确实是这样,很多打工人遇上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怕麻烦,觉得为了万把块钱跑东跑西不值得,宁愿吃点亏也不想折腾。可越是抱着这种想法,有些老板就越得寸进尺,今天敢拿配方当理由扣工资,明天就敢找别的由头扣钱。
其实法律早就把底线划得清清楚楚,劳动报酬不能随便克扣,员工的个人手艺和技术,也不是老板说拿就能拿的。打工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和时间,不是把自己一身本事都打包卖给老板。
现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协调,大厨的工资大概率是能拿回来的。只是这件事也给不少打工人提了个醒,遇上这种拿各种离谱理由扣工资的老板,别轻易妥协,该找相关部门反映就反映,该走正规维权渠道就走正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