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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评论,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中科院谁是决策人?决策人与联想之间是什么

看到这条评论,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中科院谁是决策人?决策人与联想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否是利益关系人?”

好,既然您问得这么具体,那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给您讲讲——怕的不是您问得细,怕的是您问完了不敢看答案。

第一,决策人不是一个人,是一整套国家程序。

2000年1月10日,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下发《关于同意联想集团控股公司改制的批复》。2001年改制后,中科院持股65%,职工持股会持股35%。2009年股权转让,是国科控股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完成的。全程经过了审计、资产评估和备案。

您问“决策人是谁”?——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财政部、科技部、北京市体改办、国科控股董事会、北京产权交易所,这一串机构和审批流程,您觉得哪个是“一个人”能说了算的?

第二,您关心的“利益关系”,白纸黑字摆着呢。

改制后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国科控股副董事长兼总裁邓麦村、原中科院计算所所长曾茂朝、中国泛海董事长卢志强、柳传志和朱立南。

邓麦村代表的是国科控股——中科院的国有资产经营平台。曾茂朝是中科院计算所原所长、联想创始人之一。这两个人是代表国资方坐在董事会里的。您要的非“利益关系人”,这不就是吗?国有资产的代表就坐在对面,跟柳传志坐一张桌子——您管这叫“利益共同体”?

第三,您这逻辑本身就站不住脚。

按您的说法,只要决策人跟企业有过往来,就是“利益关系人”?那中科院派去的董事算不算“利益关系人”?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审核员算不算?财政部的审批领导算不算?按这个逻辑,全中国没有一个国企改制是“干净”的——因为所有审批都得有人签字,所有签字的人都得认识企业的人。

这叫因噎废食,叫有罪推定。

第四,别忘了最关键的事实。

历次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均未对联想改制提出过任何异议。您比中央巡视组还权威?您比国家审计署还专业?

您非要问“决策人与联想是什么关系”——答案是:审批与被审批的关系、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与经营团队的关系。白纸黑字,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质疑可以,拿证据说话。光靠“是不是利益关系人”这种诛心之论,除了证明您自己想象力丰富,什么也证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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