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案维持二审判决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妨碍逮捕案大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8起审判中首例结案】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妨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逮捕执行等案件,在大法院终审中获刑有期徒刑7年,原审判决被确认。这是自12·3紧急戒严宣布以来的第583天,也是尹锡悦8起审判中首例大法院判决。
大法院第三庭(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当天下午2点在大法院1号法庭对尹锡悦涉嫌妨害特殊公务执行、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利等案件的上诉审宣判中,维持了原审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当天的大法院判决通过在线直播进行,这是大法院小部判决首次被直播。
据悉,尹锡悦在当天上午出席的涉嫌内乱头目案件二审中,听取了这一大法院判决。
尹锡悦被指控于去年1月动用总统警卫处阻止公调处逮捕令执行(妨害特殊公务执行)。此外,他还被指控在宣布戒严当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以敷衍国务会议的形式,侵害了国务委员对戒严的审议权(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利);在解除戒严后制作虚假戒严布告令,并随后将其销毁(违反《总统档案法》、损坏公用文件、制作及行使虚假公文);以及指使海外宣传秘书发布与戒严相关的虚假公报(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利)。一审中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则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调查内乱案件的特检赵恩锡团队在一审和二审中均求刑有期徒刑10年。
大法院表示:“原审判决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超出自由心证主义界限,或误解关于犯罪成立法律原则的错误。”并确认了该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