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回应取件摔裂客户18.6万手镯刘女士下单填了"翡翠镯子"及价值18.6万,还私信提醒小心,但快递员称没看到私信,取件时未当场打包、夹腋下致掉落摔裂,事后未告知仍发走。退回后确认手镯有两处裂纹。快递公司以未保价为由只赔2.4万;刘女士凭购买转账凭证要求按实际损失18.6万赔偿。快递方有重大过失:揽件时操作不当致损+隐瞒不报,司法实践中"重大过失"可突破未保价的限额赔偿格式条款,应按《民法典》第832条赔偿实际损失。未保价≠只能赔运费倍数:只要寄件人能证明物品实际价值(转账凭证、发票等),法院可支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消费者需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寄件人也有疏忽:18.6万易碎贵重品未选择保价/专递渠道,属自我保护不足,可能在诉讼中承担部分比例责任(视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