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合作终止之后,印尼其实并没有实际的实质性资产损失,国内各类自然资源依旧完好留存,只是暂时没有得到开发利用而已。印尼看似失去的,只是中方项目撤走后未来能够产生的税收、产业收益等长期收入,但客观来讲,在项目落地之前,这笔收益本来就不存在,算不上实打实的亏损,只是错失了后续的经济增收机会。
反观中方,付出的代价十分高昂,整体损失规模不容小觑。虽然大部分生产设备可以拆卸运回国内,但前期厂区基建施工、土地规划、项目调研、人员外派筹备等投入,已经形成巨额沉没成本,损失金额以亿元级别计算。这些前期投入一旦项目终止就无法收回,不会因为设备回收而抵消。
除此之外,长时间的项目筹备耗费的人力、时间成本,商业信誉与海外布局节奏被打乱带来的隐性损耗,更是难以用金钱直接估量。一对比就能看出,印尼只是少了未来潜在收益,而中方承担了实实在在、体量巨大的经济沉没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