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姚某长期不交车位费,车牌被小区拉黑进不去,于是姚某伪造了一个车牌企图骗过识别系统,结果停在路边,被人举报罚款扣分。这下姚某可是亏大了,连车都开不了了!
姚某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几块钱的停车费居然故意遮挡伪造车牌,还恰好被人举报了。这下好了,车要长期停着了,他也别想再开车了。
姚某胆子大,记性小,变造的车牌居然还堂而皇之的停在路边,他自己完全忘了这一茬了。他变造车牌的手段太拙劣了,让人一看就是假的。路边有人看到以为是什么违法乱纪的人,直接一个电话给姚某举报了。
姚某还在乐滋滋地想着能靠变造的车牌进去小区呢,结果没等着车进去,电话先来了。接到民警电话的姚某都懵了,自己也没违停啊,能有啥事啊。电话都打过来了,姚某还没想起来自己做的事,脑子是一点没记住。
直到民警指着车牌询问姚某,他才恍然大悟。看到自己拙劣之作,姚某慌了:“我不是故意的,我没开着假车牌上路。”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姚某的狡辩显得苍白无力。
姚某解释自己变造车牌的原因,说出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就为了省点停车费才出此下策。姚某一心想着占便宜,这次便宜没占到,麻烦先来了。
据小区物管说,姚某已经长时间欠停车费了,多次催缴都不交费。实在没办法只能想出这一招,拉黑他的车牌,进都别想进来。
不过姚某的想法太单纯了,哪怕是变造了车牌号,保安都认识他,只要看到他就不可能给他抬杆。
姚某在小区里就是个老赖,停车费不交还厚着脸皮停车进来。车牌被拉黑后,姚某就想尽办法混进去。本想着蹭别人的车进去,可是都失败了,没有那么容易蹭。毕竟都在一个小区住,真要是蹭别人的,那么名声也就臭了。
想了多个办法后,姚某想到变造个车牌,万一车闸能识别过去呢!于是他开始把车牌改造了一个,就一个夹子一张纸就完成了。把中间的一个数字变了一下,“N”变成“8”,用夹子把剪裁的数字一夹挡住原先的车牌,这改造就算完成了。
你说姚某聪明吧,他只改了前边没有改后边,前后不一致的车牌就这样停在大街上,生怕别人看不出来。姚某就是想用前车牌刷一下车闸,万一能蹭进去就赚了,所以压根没想着把后边的改了。
只是姚某白天要动车,改造完车牌后就忙其他事了,把车辆暂时放在路边停一下。就这样被举报,直接请去喝茶了。
姚某最终被依法处以拘留5日,罚款3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为了一点停车费,钱没了、证没了、人没了,真是很不值得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姚某变造车牌,不管有没有上路,已经违反了法律。更何况他还堂而皇之的在路边停着,不管是什么目的,都应该接受处罚。
姚某也是倒霉,偏偏被路人发现举报了他,不然还真让他得逞了。姚某被扣了12分,驾驶证也没了,得重新考科目一才能开车了。这下好了,车可以长久停着了,得让姚某交多少停车费啊!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再说一下小区拉黑姚某车牌,不让他回家停车的事情,这件事小区是做的不合理的。
姚某欠费他们可以采取催收、起诉等方式,但是不能影响姚某的正常生活。法律禁止物管以限制业主生活的方式进行催收,他们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姚某虽然欠停车费有错,但是物业的做法是违法。姚某当初要是用法律方式维权,起诉物管将自己的车牌拉出来,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了。
姚某真是蠢到家了,为了那点停车费将自己搭进去了,得不偿失。要是懂法律,事情也不会走到这种地步,让自己赔人又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