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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的理直气壮!河南郑州,男子在一饭店做大厨,谁知,在他提出离职后,老板让先上交

这玩的理直气壮!河南郑州,男子在一饭店做大厨,谁知,在他提出离职后,老板让先上交配方制作步骤,用量用料写清楚。男子觉得不合理:哪有老板要配方的?哪里也不能这样!可老板直言说交了配方再结算万元工资!男子很气愤:想要配方,你可以花钱买!凭什么扣我工资?双方各不相让,惊动了媒体。相关部门:配方绑定工资于法无据,将帮助协调。网友:这个老板把无耻换了个英文表示!

工资能和配方绑一起吗,郑州一位厨师遇到了这事,老板一句先交配方再给钱,1万多卡在账上不动。

董师傅在这家店干了两年多,负责后厨出品,面点小吃有包子饺子煎包卤面胡辣汤,热菜也参与,活儿不挑,出勤扎实。

店刚开始口味一般,生意平平,他就琢磨配方,反复试味,调整克重和火候,下班后还继续试错,才打磨出几道招牌。

客人吃过会回头,专门点名找他做,客流明显多了,营业额跟着涨,这些变化,同行都懂是怎么来的。

后来他因生活变动要离职,提前说了,也配合招新人、交接工作,想着按流程走就行,结果呢,老板临时出了难题。

对方要他把所有卖得好的品类,主料辅料到调味克重,腌制多久、翻炒火候、焖煮时间、收汁节奏,全部写清楚。

连秘制酱汁的比例、熬法、存放条件,都要逐条列出,标准要细到新人拿着单子就能复制,差不多味道都不行。

更直接的话也给到了,不交完这份SOP清单,财务就不结工资,1万余元先放着,等配方到手再说。

这合理吗,他心里有杆秤,店里原有的通用做法、公共资料,他愿意交接,独门配方是吃饭的本事,想要可以谈钱,不能白拿。

老板不同意,认为他领了月薪,产出的标准就该归店里,还指他藏私,这边微信一直催,他不交,工资就卡着。

媒体介入后,店方工作人员回应,厨房都推SOP,厨师入职先试菜,口味通过后,按用量写标准,方便复制,最少能复制出八十份,主厨休息也不耽误,门店不会无故欠薪。

问题在于,哪部分是公共标准,哪部分是私人配方,谁说了算,开工前有没有约定,合同里写没写,才是关键。

董师傅选择找劳动监察,监管给出态度,把配方和工资捆一起,没有法律依据,会协调处理,保障他拿到钱。

法律写得清楚,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1款,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发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要一次结清。

也就是说,离职当天该结清的就得结,不存在你先交配方我再走账这道关卡,更没有谁能拿配方当筹码的道理。

店里如果想把某个独家味道买下来,可以签协议,谈转让费或合作费,写清范围和保密条款,这是生意,也是规矩。

网友的反应一边倒,很多人骂白嫖,有同行说,正规餐饮要配方都会出价,签合同,有些店还给分成,扣工资换配方,谁敢这么玩。

打工人也懂这个理,各行各业都一样,公共内容要交接,私人的硬功夫不在交接清单里,不少人留言说自己也遇到过类似套路。

这事还折射出一个老问题,餐饮要规模化,离不开标准化,但标准化靠制度、靠培训、靠工序,不是靠逼着一个人交出看家本领。

从企业角度看,真想把技术沉淀下来,最好在入职就说清楚,哪些属于岗位输出,哪些属于个人配方,是否另计费用,别临了撕扯。

从员工角度看,带着绝活入职,更该在合同里落笔,配方归属、保密边界、离职交接,写清楚,后面就不至于被卡脖子。

还有人问,厨师在职期间调出的新菜算谁的,简单说,岗位要求内的改良,店里可以留存工艺,个人多年积累的独门比例和手感,没约定买断,就不该被强拿。

你也许会问,他要是把配方卖给店里,还能不能自己用,能不能去别家复用,这就该靠合同约定,比如限定范围、期限、地区,市场上都有成熟做法。

现实一点,老板想留住味道,更靠谱的路是培养团队,把关键流程拆解,建立试菜评审,建立调味库,不是等到离职才去抓人家的私货。

对从业者也是个提醒,离职交接只移交店内的存档资料和公共标准,遇到以配方为条件的结算,及时留证,第一时间申请仲裁或举报。

现在劳动部门已经对接双方,配方归店还是归人,短期内说不清,但工资这笔钱,迟早要到他卡上。


信源:央视法治在线 标题:离职交接不能拿工资做要挟,厘清餐饮配方与劳动报酬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