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一个女员工跟着老板出差,老板突然口腔出血要去医院,她没跟着陪同,结果一个月后直接被公司开了,理由说得特别重,又是违反职业道德,又是失职,还说她违背公序良俗,女员工觉得自己冤得不行!
我混职场二十多年,说实话这事真不能全怪姑娘。
先不说劳动合同里压根没写陪同领导就医是工作内容,当时老板也没开口提需要陪同,就说自己去附近医院,换谁第一反应都是先把手头的业务相关事安排好啊?
真要是觉得她做得不妥,回来第一时间批评教育也行啊,啥话都不说,过了一个月突然拿这事当理由开人,还扣一堆大帽子,这不就是找借口无成本辞退吗?
职场讲人情没错,但人情是情分不是本分,拿道德绑架当开人的工具,说到底还是老板小心眼罢了。总不能只要求员工对老板讲人情,反过来就不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