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粉嶺裁判法院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一名香港本地女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兼罰款..」一名香港本地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七月十日)在新界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及罰款一千港元。 香港海关 人員於七月三日在新界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二十七歲抵港本地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五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二千九百港元,應課稅值約一千九百港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圖5:一名香港本地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七月十日)在新界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及罰款一千元。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香港法律香港执法资本市场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