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实际支付的战争赔款及相关经济援助总计约22.3亿美元,而最初同盟国提出的索赔总额曾高达540亿美元,最终因日本战后经济崩溃、美国主导调整赔偿方案,实际赔付规模大幅缩减。
主要国家获赔明细:
印度尼西亚:8亿美元
菲律宾:8亿美元
缅甸:2亿美元
韩国:3亿美元
越南:3900万美元
老挝、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约15个国家也获得了不同额度的赔款或变相经济援助。
中国作为二战中受日本侵害最严重的国家,仅获得约2200万美元的工业物资补偿,占中国总战争损失的万分之三。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日本的赔款大多以工业设备、技术合作、经济援助等形式支付,并非完全以现金结算,这种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日本战后产品快速打开了东南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