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粉丝,老郑去北京去了有二十多天,昨天上午回来了,接着和您老郑说事情。说有个男子知道自己的媳妇经常去舞厅跳舞,而且知道是跟男的跳舞,跟女的跳舞就不急了。这一天晚上男子也跟着他媳妇进了舞厅。
我们知道舞厅里边灯光都比较昏暗,要是明亮就不方便了,舞厅也不好挣钱了。这个男子在昏暗的灯光里边看见自己的媳妇跟一个男的搂着跳舞,怒从胆边生跑过去飞起一脚。您猜怎么着?看看官媒的报道,太尴尬了。
河南九五后男子葛某在酒吧撞见妻子和陌生男搂腰跳舞,顿时火冒三丈,一脚飞踹将陌生男踹倒,致其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并胸腔积液等,住院治疗十二天。
可接下来这反转比电影还刺激,他踹的那位压根不是什么男的,人家是留了短发的姑娘。新某合着连性别都没整明白就上脚了,这一脚可太贵了。最终何某换来的是行政拘留七天,罚款七百元,一审判决赔偿受伤新某各项损失一万七千一百七十五点一八元。
搂着他媳妇那个女子头发很短,从外表一看像个男的,其实是个女的。他以为他媳妇搂的是个男的,结果一脚踢过去就踢到这个女的身上了。结果怎么样?把人踢坏了。又是派出所传的,又是赔钱,你看弄错了。
所以老郑说就是给所有怀疑自己媳妇去舞厅里边跳舞的男士们提个醒,您跟踪是你的权利,但是一定要看仔细。要是像他似的再踢错了,不但是没真正抓到你媳妇跟男人跳舞,还得是什么?赔钱,弄不好还得拘留你,因为你伤了,犯了一个伤害罪。这就给男士们提这么个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