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春天,一桩案件震动全国。开国上将叶飞的小女儿、原国家经委副处长叶之枫,因泄露国家经济机密、收受贿赂,被判处 17 年有期徒刑。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典型判例,成为改革开放初期警示干部严守保密纪律的鲜活教材。
叶飞戎马一生,素来治家严格,改革开放初期,面对留学热、经商潮,他专门与子女约法三章:立足国内成才,不盲目出国,严禁借助父辈身份经商牟利,不可为私利结交华侨与外籍商人。
几条家规并非口头约束,一众子女全都恪守,三女儿被分配至青海艰苦地区工作,写信希望调动,叶飞回复:当地人能扎根,你同样可以,长女赴厦门任职,也被叮嘱远离和父亲相关联的单位。
叶之枫自身条件十分出众,上海交大毕业,凭借能力进入国家经委,升任进出口局技贸结合处副处长,手握进口汽车配额、外贸谈判底价等关键信息。
闲暇之时跟随启功研习大写意花鸟,才华广受认可。在外人看来,她拥有令人羡慕的起点。
八十年代进口汽车属于紧俏物资,谈判底线、采购计划均属国家重要机密,1984 年,叶之枫结识张常胜,对方摸清她喜爱书画的爱好,以艺术知音自居,逐步拉近关系。
起初只是闲谈打探信息,叶之枫心存侥幸,认为朋友闲聊无关紧要,陆续将核心外贸数据向外透露。
这些情报很快被张常胜转卖给外商、港商,外商摸清中方底牌,在外贸谈判牢牢掌握主动,致使国家对外经济交往蒙受重大损失。
贪欲一旦打开缺口便难以收敛,叶之枫不仅持续泄密,还利用职权施压国内企业接受不合理报价,配合港商倒签合同规避监管。
最终查实,张常胜依靠倒卖情报收受巨额贿赂,而叶之枫仅仅分得 2.5 万港币、数千元现金以及录像机、彩电等财物,折合人民币两万余元,对比国家遭受的损失,这份私利微不足道,却足以将她推入深渊。
1985 年底,单位核查外贸数据发现异常,案件迅速败露,1986 年 3 月,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常胜犯泄密、受贿、私藏枪支弹药多项罪名,判处死刑,叶之枫两罪并罚获刑 17 年,所有赃款赃物全部追缴,消息传到卧病在床的叶飞耳中,将军沉默良久。
身边人询问是否需要过问案情,叶飞断然拒绝,坚持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利用身份为女儿谋求优待。
严苛家规之下唯独她失足,令人唏嘘。外在约束永远无法替代内心敬畏,叶之枫清楚保密规定,却不断自我放宽底线,小事无所谓的心态,一步步侵蚀原则。
漫长牢狱生涯中,叶之枫没有彻底消沉,缺少笔墨纸砚,她便蘸清水在墙面练习绘画,常年坚持,改造表现积极,多次获得减刑,1999 年提前走出监狱。
重获自由后,她潜心钻研书画,举办画展时介绍仅标注画家叶之枫,极少提起家世,不愿谈及过往,多年间,她将画作拍卖所得持续捐助闽东山区学校,资助青少年书画教育,以此反思过往。
回看这起尘封大案,足以警醒世人,优良家风是防护墙,但不能一劳永逸,身居权力岗位,诱惑无处不在,守住底线最终依靠内心自律,家世、学识、机遇再好,如果丧失敬畏、放松警惕,终将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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