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上海,男子从外地赶到一女子处嫖娼,竟然在发生关系时,突然勒住女子的脖子,让女子给自己转账。得手之后,男子开始消除自己的作案痕迹,但女子不怕自己因涉嫌卖淫被处罚,还是选择果断报警。法院这样判!
权威信源:网易新闻法制专栏《“擦遍指纹换女装!”嫖娼抢劫花式毁证,警方咋一天就破案?》
去年一月下旬的一个傍晚,天刚擦黑,浙江一处打工宿舍里,三十二岁的云南汉子马某收拾好行李。他文化程度不高,年纪轻轻却早已两次进出牢房。
十七岁那年因为偷东西坐了七个月,二十一岁时又因打架斗殴吃了两年半的牢饭。按理说,教训够深刻了,可他心里的歪念头没断过,总想着走捷径捞快钱。
这次他把目光投向了上海,打车直奔一个女网友侯某的住处。两人之前在网上约好,要进行一次违法的皮肉交易。
夜色渐深,晚上十一点左右,马某进了侯某的家门。事情进行到一半,马某突然变了脸。他猛地伸出双手,死死掐住侯某的脖子。
侯某顿时被掐得喘不上气,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浑身止不住地哆嗦。她心里清楚,这回不是闹着玩的,对方动了杀心。
为了保命,她不敢挣扎,只能顺从地告诉了马某手机支付密码。马某接过手机,手指飞快地操作,将侯某账户里的四万元钱转到了自己名下。
钱到账了,马某却没有停手的意思。他松开手,开始在屋子里翻箱倒柜。梳妆台的抽屉被拉开,里面放着七千多元现金,他一分不留全揣进兜里。紧接着,他又顺走了桌上的两部手机。
前后算下来,这一趟他抢走了四万七千多元现金和两部手机。做完这一切,马某并不急着逃。他心里盘算着,侯某做的是违法勾当,肯定不敢报警。
抱着这份侥幸,他开始仔细清理现场。他用纸巾反复擦拭自己碰过的门把手、床头柜,连指纹都想抹干净。
随后他竟然换上了侯某的一件衣服,想混淆警方的视线。离开时,他特意绕了远路,将换下的衣服和手机卡扔进了河里。做完这些,他才打车回了浙江的住处,此时已是第二天下午三点。
马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证据销毁了,对方也不敢声张,这四万七千元足够他逍遥一阵子。
可他刚到家不到三个小时,傍晚六点钟,警察就敲响了他的房门。人赃并获,那四万七千元赃款和两部手机还未来得及挥霍,就被警方悉数查获。原来侯某在马某离开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很多人或许会疑惑,侯某自己也在从事违法活动,警察会管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不论职业如何。
马某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这与侯某的违法行为是两码事。当然,侯某的涉黄行为,事后也受到了应有的行政处罚。
警方破案的速度很快,靠的不是别的,正是现代侦查手段。马某的打车记录、沿途的路面监控,还有那笔清晰的转账流水,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即便他擦掉了指纹,换了衣服,这些电子痕迹也无法抹去。回到法律上,马某起初的嫖娼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顶多也就是十五天拘留加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但他那一念之差的暴力抢劫,性质彻底变了。根据我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方式抢劫公私财物,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
而在上海,抢劫数额超过三万元就属于数额巨大,马某抢了四万七千元,刚好撞在枪口上。
再加上他有两次前科,属于屡教不改,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马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起发生在上海的案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马某原本只是想占点便宜,结果贪心不足蛇吞象,为了四万多块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一蹲就是九年。
他以为的“聪明”伪装,在法网面前不堪一击。侯某虽然拿回了钱,但也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件事说明,在这个法治社会,没有什么侥幸可言。
无论是卖淫嫖娼这样的行政违法,还是抢劫杀人这样的刑事重罪,只要触碰了法律的红线,终究会受到制裁。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违法手段得来的钱财,终究是镜花水月,还会毁了自己的人生。做人还是要踏踏实实,守好自己的本分,这才是长久平安的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