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把心伤透了!”上海,一男子骑摩托车出门,发现机动车道,少了2个窨井盖,露着2个

“把心伤透了!”上海,一男子骑摩托车出门,发现机动车道,少了2个窨井盖,露着2个大黑窟窿,太容易发生车祸。男子赶紧调转车头,从没人通行的非机动车道逆行,跑到检查站,跟交警说了情况,万万没想到,交警认为男子逆向行驶,罚了他200元。男子憋屈死了,他咋好心不得好报?男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一审裁决男子败诉,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网友:做一件好事,用了一年的时间来纠错!悲哀的是,这一年的精神摧残谁来买单?

2020年5月的一个上午,沈先生骑摩托车出门办事,刚骑没多大会,发现某段机动车道上有2个窨井盖没了,露着2个大黑窟窿,黑洞洞的,怪吓人的。

这地方车来车往的,不管是汽车还是电动车轧上去,轻则摔车,重则翻车,指不定要出多大的事故。

按理说,他看见了,避开了,骑过去拉倒,事不关己,少管闲事。

但沈先生为人善良,他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得赶紧告诉交警过来处理,不能视而不见,万一出了车祸,自己良心过不去。

可往前开,再绕回来太耽误时间,万一这工夫有人出事就晚了。

他看了看旁边的非机动车道,这会儿没人走,就调转车头,顺着非机动车道慢慢往回骑。

他先凑过去确认了一下2个窨井盖确实是整个没了,没看错,又接着逆行了一小段到检查站,找到执勤的交警,把窨井盖缺失的情况说得明明白白。

沈先生还特意提醒交警队赶紧放个反光锥桶在那,不然太容易出事。

他本来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避免了不少交通事故。

哪想到,交警转头就给他开了张200块的罚单。

理由是他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交通规则。

他当场就懵了,自己明明是为了提醒大家避险才逆行的,既没撞着人,也没影响交通,怎么还被罚了?

他怎么都想不通,觉得这个处罚太不合理,干脆直接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撤销这个处罚决定。

结果第一次打官司的时候,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还是认为他逆行的违法事实成立。

他不服这个结果,接着上诉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把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捋完,首先就明确了他这个行为根本不是故意违法,是典型的紧急避险。

他逆行,不是为了自己方便,是为了及时上报公共安全隐患,避免更多人受伤害。

而且,当时他选的是没人的非机动车道,骑得也慢,路程也短,既没造成任何事故,也没影响其他人通行,完全是在合理的避险限度里。

最终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先是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接着直接撤销了交警部门给他开的200元罚单。

这件事前后折腾了一年多才算落定,不少人看了都感慨,做好事还要花一年时间给自己正名,这中间的糟心确实不是200块钱能衡量的。

但好在最后,法律还是站在了公序良俗这边,也给以后类似的事立了个标杆,普通人出于善意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不该被刻板的规则寒了心。

明明是好心怕路人出事,转头就挨了罚。

一审输了的时候,指不定沈先生多委屈,觉得做好事还没理说了。

好在二审法官拎得清,没死抠条文不管实情,不然真的要寒了大家伙的心。

其实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订交规本来是为了保大家安全,要是为了守规矩,反倒让能避免的事故发生,那才是本末倒置。

这判决就是给普通人吃定心丸:只要是真心为了公众好,法律不会让好人吃亏。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沈先生逆行是为了及时上报窨井盖隐患,避免不特定公众人身财产受损。

而且,选择了空的非机动车道低速短距离行驶,没造成任何损害,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不应承担违法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2026-7-10

评论列表

大凤
大凤 1
2026-07-11 15:34
原地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