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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的原始职业亢奋:我不能让委托人输

[打招呼]我对于做律师这件事,还保留着原始的职业亢奋——坐在法庭上,我就真的不想让我委托人输。
这不是什么律师宣誓时的漂亮话,而是坐在代理人席位上身体先于大脑做出的本能反应——我必须据理力争,我必须把每一个事实钉在证据上,把每一条法律条文变成支持我观点的工具。
[暗中观察R]这周接连开庭,忙着为两起案件“拨乱反正”。
第一个庭,我方证据不算完备,但一审裁判结果明显缺乏合理性;另一个庭,因为案件时隔已久,双方证据都较为模糊。
两起案件均属于合同纠纷,核心争议围绕合同效力与根本违约方的认定展开。对方当事人均试图将违约责任全部转嫁至我方当事人,我也据理力争,分毫不让。
[暗中观察R]我都做了什么?
1.事实层面,我循序渐进指引当事人找证据,明确告知能够支撑我方主张的证据类型,梳理清楚举证方向,根据当事人给我的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条。
2.法律层面,我检索并穷尽所有对我方有利的法律条文,逐条对照对方行为,论证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契合民法典第563条法解除的适用情形。
3.将证据事实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先还原完整客观的案件事实。
4.庭审之中,我针对对方的事实陈述与证据目录逐条驳斥,层层拆解其逻辑漏洞,阻断对方的辩论节奏。
5.除证据与法条之外,我检索了从最高院到各地方法院的类案裁判文书,围绕定金罚则适用条件、根本违约的认定标准展开论述,不给对方带偏庭审思路的机会。
6.庭审结束后,我和我当事人细致复盘庭审细节(很巧 这两场庭审我当事人都全程参与,我也幸运地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并补充完善代理意见,补齐庭审中未能充分展开的观点,把我方主张稳固落地,力求让法官在法理与情理层面,都倾向于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裁判。
【其实很多案件里双方诉求都具备法理支撑,裁判路径本就不止一种。所以我们应该找逻辑简洁、稳妥且不易产生争议的裁判思路】
[喝奶茶R]这两场判决结果尚且未知,但我知道,这一次我已经把我该说的话都说尽了,该举的证都举完了,该争的理都争到底了,我没有辜负那个信任我的委托人,也没有辜负想打好每一场官司的自己。
[赞R]事实可以被澄清,正义可以被声张,律师这个职业太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