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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日关系紧张,但是,为什么全亚洲,只有中国是日本唯一签署《和平友好条约》的国

当前中日关系紧张,但是,为什么全亚洲,只有中国是日本唯一签署《和平友好条约》的国家?

很多人并不知道一个关键事实:1978年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日本在整个亚洲范围内,唯一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永久和平法律条约。亚洲所有被日本侵略、占领过的国家,都没有和日本达成同等规格的和平约定,背后有四大深层原因。

首先,条约层级完全独一无二,无可替代。这份条约经过两国国会批准,具备最高国际法效力,明确写入永不诉诸武力、和平解决争端、反对霸权等核心条款。而日韩、日东南亚各国之间,只有赔偿协议、建交声明、通商条约,从未签署真正的“和平友好条约”。早年国民党政权签订的旧和约,早已随中日邦交正常化彻底作废,不具备任何合法性。

其次,中日拥有亚洲最彻底的历史和解基础。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方正式反省战争罪责,中方大度放弃国家层面战争赔偿。两国老一辈领导人跨越历史恩怨,达成世代和平共识。反观韩国、东南亚诸国,至今仍深陷劳工、慰安妇、领土、赔偿纠纷,历史矛盾从未彻底了结,根本无法签署终极和平条约。

再者,特殊的冷战格局促成专属中日的缔约契机。上世纪70年代国际局势巨变,中国需要稳定周边环境、助力改革开放,日本希望摆脱单一依附格局、深耕亚洲市场。双方首创“反霸权条款”,承诺不称霸、反对外域势力干涉,成为当时亚洲独一份的战略共识。而彼时亚洲多数国家阵营受限,没有独立自主缔约的条件。

最后,深厚的民间友好底蕴不可或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中日民间交流从未中断,大批日本反战团体长期推动两国和解,积累了扎实的民意基础。如今东京数万民众集会呼吁对日友好,正是这份和平民意的延续。而日韩、日东南亚民间对立根深蒂固,缺乏长期友好共识支撑。

总而言之,这份条约是法律、历史、战略、民意四重加持的特殊成果。它证明中日和平来之不易,反观当下高市早苗等右翼势力刻意破坏友好大局、挑动对立,完全违背历史大势与两国民心,注定不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