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位年仅 35 岁的企业女高管前往公证处订立正式遗嘱,自己名下总价值上千万的房产、存款、理财等全部资产,指定由小姨一人继承,完全没有分给生养自己的父母,这件事曝光后迅速登上热点,三十多万网友在线围观讨论。
这名女高管目前单身未婚,也没有子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她的父母本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若无特殊安排,未来所有财产本该由父母全额继承。可她却主动避开父母,选择将财产留给小姨,在公证处和公证员沟通时,她也道出了背后多年的心结。
女子自述从小到大,原生家庭亲情陪伴长期缺失。父母对自己向来疏于关心,日常沟通极少,成长路上无论是升学、工作、独自打拼遭遇挫折,父母都很少给予安慰与扶持,彼此之间隔阂很深。
反而是小姨,从她年少时期就一直默默心疼、照料自己,多年来始终给予陪伴、理解与实打实的帮扶,在她孤单艰难的时候,一直是小姨充当了亲人的角色,也是她人生里唯一能感受到温暖的长辈。
常年缺少原生家庭关怀,让她早已和父母疏远,而长久陪伴、真心待她的小姨,才是她心中真正值得托付财产的亲人。
考虑到自身没有伴侣和子女,她深思熟虑后,决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把自己辛苦打拼得来的千万资产,全部赠予一直善待自己的小姨。
公证人员介绍,只要遗嘱订立流程合规、属于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想法,在法律层面完全具备效力。公民有权自主处置个人合法财产,自主指定遗产继承人,不受亲属血缘关系强制束缚。
新闻传播到网络后,网友们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争论十分激烈。一部分网友十分理解这名女高管的选择,认为血缘从来不等于亲情。
父母多年缺席她的人生,不曾付出陪伴与关爱,不能只靠着一层血缘,就理所应当瓜分她独自打拼挣下的财产;小姨实实在在付出多年温情,把资产留给真心善待自己的人,合情合理。
也有不少网友对此难以认同,觉得即便父母过去有所亏欠,生育养育之恩无法抹去,完全不分给父母的做法太过绝情,双方矛盾本可以沟通调和,不该用遗产这种极端方式划清界限。
还有不少理性网友科普法律知识,说明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只要本人清醒自愿,遗嘱内容就受法律保护,每个人都有自由安排自身财产的权利。同时也感慨,这件事也折射出很多原生家庭的相处困境,长久缺失陪伴和理解,再近的血缘也会慢慢生出隔阂。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