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西门庆!”河南林州,一男子与一已婚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对方丈夫多次警告后,不仅仍与对方纠缠不清,还心生怨恨,酒后二次驾车撞击对方丈夫,并扬言要弄死对方丈夫!法院判了!
凌晨三点一通挪车通知,当事人被从睡梦中喊下楼,随后车辆猛踩油门冲撞,致使对方当场倒地,这并非影视剧情,而是真实发生在河南林州的一起恶性事件。
故事的线索很直,杨某三十多岁,有家有车,平时体面。
杨某因工作交集认识了已婚的甲,知晓对方已有配偶,依旧私下和对方维系不当关系,前后相处超过一年。
风声传到丈夫赵某耳里,这个家瞬间被点燃。
赵某没有当场发火翻脸,好几次主动找到杨某,强硬要求对方马上断绝所有来往。
劝告换不来收手,杨某不收敛,还心生怨气,觉得被当众羞辱。
问题在于,怨气积久,会变成报复的引线。
2025 年五一凌晨,杨某在家喝下三四瓶啤酒,之后外出继续喝酒,醉酒后打算伺机报复。
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杨某血液酒精含量 85.91mg/100ml,法律规定数值超 80mg/100ml 就属于醉驾。
他开着车摸到赵某小区外,车灯没开,蹲守在南门外的地面停车场。
为了把人骗出来,他换了个不常用号码,假装陌生人打过去,说车被挡了,让下来挪车。
你会下楼吗,凌晨三点,陌生来电?
赵某还是出了门,披衣下楼,骑着电动车进了停车场通道。
杨某瞄到背影,瞬间踩到底,第一次撞击的车速鉴定在43.7公里每小时左右。
伴随着猛烈撞击的巨响,赵某连人带车被撞得腾空甩出,撞击过后他直接陷入昏迷状态。
杨某下车,骑压在他身上扇耳光,边打边喊要弄死他,这还只是开始。
杨某后续的行为愈发极端,他捡起掉落的车钥匙,启动赵某的车辆,打算驾车再次撞击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赵某。
已经昏迷的人,哪里还有躲闪的机会,这是往死里整。
路人冲上去,死命拽人,硬生生把赵某拖离原位,车贴着身位擦过,撞上旁边车辆才停。
那一刻,幸亏有人在场,不然后果不敢想。
现场多辆车被撞坏,停车场一地狼藉,谁为这些无辜的损失买单?杨某这才打了110,却谎称有人在某歌厅对面闹事,避重就轻。
这算醒悟吗,还是转移视线?
警方到场控制杨某,勘验、抽血、调取监控,链条越拉越清楚。
伤情出来了,头骨裂,三根肋骨断,多处擦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进了法庭,争议点其实不复杂。是醉酒危险驾驶没错,但到底是伤人,还是要人命?
说白了,关键不在结果,而在起心动念和实施路径。
他提前踩点,用陌生号设局,把人骗出门,第一次从背后撞倒,要害部位着力。
人已昏迷,他不施救,反而换车再冲,嘴里还喊着“弄死你”,这还算一时冲动吗?
法庭认定主观故意直指剥夺生命,行为方式足以致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路人介入,致命后果没发生,属于犯罪未遂,法律允许从轻或减轻。
醉驾另算一笔账,别以为小区停车场不是道路,只要是公众通行的区域,就算道路,醉驾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有人问,他打电话报警算不算自首?
不算,他没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还曲解案发地点,连120都没第一时间打。
但他在庭审中认罪认罚,家属积极赔偿,拿到了赵某的书面谅解,这些会换来一定从宽。
量刑时,两罪并罚,终局给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涉案车辆按法处理,车可以是交通工具,也可能变成作案工具,到这一步就不是执照那点事了。
七年半,重不重?
有人觉得轻,毕竟两次撞击,还是设计好的局。也有人说人没死,未遂就是未遂,判期不短。
公平怎么量,你站在哪一边?
还有个现实问题,夜里接到挪车电话,要不要马上下楼?
核实车牌、回拨核验、联系物业,这些看似麻烦,关键时刻能救命。
插手别人的婚姻,值吗?
不只是道德红线,越过了,直接撞上刑法的硬墙。
这起案子还有个提醒,所谓“地下联系做得绝”,都是自己骗自己,风从来不长眼。
说到底,感情是私人事,暴力是公共难,出了门就不是你一个人的后果。
停车场地面上,那道刹车痕还没磨掉,赵某的恢复还在路上。
法治日报 标题:婚外情引发恶性暴力犯罪,故意驾车冲撞他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