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邂逅引发婚外情,女子怀孕流产索赔5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生活中许多荒唐纠纷,往往始于一次偶然的邂逅。宁夏这起裁判文书网公开的真实案例,让人看清婚外冲动带来的代价:一名已婚女子在火车上偶遇陌生男子,互生好感、私自出轨、多次同居,意外怀孕后惨遭对方抛弃,无奈独自流产,事后一纸诉状索赔五万元,最终法院给出公正判决。
周某是一名已婚女性,一次出差返程的火车上,她与男子魏某偶然相识。旅途闲聊中两人越聊越投机,眉来眼去、迅速暧昧,当场互加好友。下车之后,二人不顾各自身份底线,直接前往酒店开房,突破道德底线发生不正当关系。
初次越界后,两人并未及时收手,反而多次私下相约见面,持续保持婚外亲密关系。本只是一时新鲜感的暧昧纠缠,谁也没有想到,荒唐的往来最终让周某意外怀孕。
怀孕之后,周某萌生结束现有婚姻、与魏某重组家庭的想法,并主动提出离婚嫁给对方。但当周某提及结婚彩礼后,魏某心生退缩。对他而言,这段关系只是一时消遣,从未想过负责,新鲜感褪去后早已心生厌倦,于是直接提出分手,彻底断绝联系、甩手走人。
被无情抛弃的周某进退两难,既无法向丈夫交代意外身孕,又得不到情人的负责,万般无奈之下,只能独自前往医院终止妊娠,前后花费医疗费用七千余元。
身体康复后,周某越想越委屈,认为自己身心受损全部由魏某造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五万元。
面对起诉,魏某极力推脱责任。他辩称,双方属于你情我愿的自愿行为,没有胁迫、没有强迫,怀孕、流产都是周某个人决定,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甚至质疑腹中孩子未必是自己的。
法院审理后明确厘清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年人自愿发生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均存在过错。周某婚内出轨,违背婚姻忠诚义务,自身负有重大过错,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但同时,魏某作为亲密关系的共同行为人,是导致周某怀孕、身体受损的直接诱因,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必须分担实际经济损失。结合案情、双方过错比例、医疗支出等综合考量,法院最终裁定:魏某承担40%民事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周某五千余元。
这起案例极具警示意义。一时的暧昧冲动,换来身体伤害、经济损失、家庭隐患与道德污点。婚外没有真爱,只有一时新鲜感的陷阱。成年人任何逾越底线的放纵,最终都要自己承担代价,法律不会纵容荒唐,也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