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火锅门店回收 “口水油”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门店负责人带头回收食客吃完的锅底过滤熬制,掺新油重新端上桌售卖,涉案金额超 25 万元,五名涉案人员全部获刑,给餐饮行业敲响警钟。
经查,违法时段集中在 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高新区这家餐饮店老板王某某为压缩经营成本,主动授意店长刘某安排专人回收餐后锅底。打锅工周某某日常负责过滤残渣、提炼废油,反复熬制后混合新油制成锅底对外售卖;周某某休息时,徐某会顶替操作,厨师李某某全程参与熬制流程,五人形成完整违法链条。一年时间里,使用回收废油的火锅销售额高达 25 万余元。
高新区检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认定,反复加工的餐厨废油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长期食用存在致癌风险,该门店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情节严重范畴。最终五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合计罚金 52.5 万元,门店还需承担公益诉讼赔偿金,相关人员被限制从业。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以此案为典型,启动辖区火锅、餐饮门店专项排查,重点检查餐厨油脂处理台账,严查回收老油、地沟油等违规行为,对存在隐患商家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主动举报食品安全乱象。法官提醒,餐饮从业者切勿心存侥幸,回收口水油售卖将同时承担刑事、民事双重责任。
信息来源:四川法治报、新浪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