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12日发表评论称,“新能源汽车正成为如智能手机般的‘快速消费品’”,这个结论让中国网友目瞪口呆!
《联合早报》表示,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的平均车龄仅1.8年,远低于传统燃油乘用车的8.2年,所以他们得出了如上结论。
真的很奇怪,这个1.8年与“快速消费品”之间有必然联系吗?从定义上来说,预期使用年限小于3年的可以称为“快速消费品”。只是新能源乘用车的平均车龄1.8年,是指平均上牌时间1.8年,能够等同于使用年限1.8年吗?
《联合早报》这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还是刻意张冠李戴?能说他们别有用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