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气!32岁男子哄19岁女生辞职同居,分手索赔15万,法院直接驳回一分不用退
看完这个案子真的刷新认知,算计全套拉满,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法院判决看得人太舒心。
男生32岁,女生才19岁,两人整整差了13岁,刚在一起没多久,男生就天天给女生画大饼,总说上班太辛苦,以后赚钱养她,不用出去打拼受委屈。年纪小的姑娘哪里扛得住这种温柔说辞,稀里糊涂就辞掉稳定工作,彻底断了自己的收入来源。
两人同居之后一起养了六只宠物,日常吃住、宠物吃喝开销几乎全靠男生转账支撑,女生没有工资,所有开支都只能依靠对方。本来以为好好相处能走到结婚,双方也见了家长,结果谈婚论嫁时男方一家提出离谱要求,必须先怀孕生娃,生完孩子再谈彩礼、办婚礼。
女生哪怕年纪不大,心里也拎得清,清楚这是把自己当成生育工具,彩礼还想一拖再拖,当场直接拒绝。就因为这件事,两人矛盾越积越多,最后彻底闹掰决定分手。
女生心思特别缜密,担心后续对方翻脸算账,主动找到男生,让他录下视频白纸黑字说明白,同居期间所有转账花销都是自愿赠与,分手之后绝不追回。男生当时满口答应,乖乖录完视频,谁能想到分开没多久,他直接变了一副嘴脸。
男生把同居所有转账汇总,算出总额15万,强硬要求女生全额返还,遭到拒绝后直接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
开庭的时候女生一点不慌,当庭拿出男生录制的承诺视频,还有一沓完整消费账单,每一笔支出都清晰可查。核算下来,这15万绝大多数都花在两人共同生活、六只宠物开销上,女生几乎没有单独给自己大额消费。
结合全部证据,法院最终宣判,15万全属于恋爱同居自愿赠与以及共同生活开支,男生无权要求返还,所有诉求全部驳回。
用大白话跟大家捋清楚里面的法律道理:
1、根据《民法典》657条,无偿赠与钱款,钱款交付完成,所有权就发生转移,正常情况下不能随便反悔索要。
2、法律确实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伤害赠与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等,但本案男生一条都不满足,还有自行录制的放弃追讨视频作为铁证,完全没有翻盘空间。
3、情侣同居日常吃饭、养宠物、生活用品这类共同花销,法律统一认定是维系感情的自愿付出,分手之后起诉索要,基本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整件事看下来,男生步步算计实在让人唏嘘,先哄女生辞职失去经济底气,又提出先孕后彩礼的苛刻条件,分手前假意承诺不追钱,转头立刻起诉要钱,算盘打得震天响。反观女生虽然年纪小,却懂得及时止损,还提前留存关键证据保护自己。
也给所有正在谈恋爱的女生提几个实在忠告:
第一,千万不要轻信“我养你”,无论对方说得多好听,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工作和收入,经济独立才有话语权。
第二,谈婚论嫁相关条件提前说死,先生孩子再给彩礼这类不合理要求,一定要果断拒绝,别委屈自己妥协。
第三,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贵重花销多留凭证,遇到对方主动承诺赠与,尽量留存聊天、视频记录,翻脸的时候证据就是最大底气。
互动话题
1、同居日常开销分手后该不该返还?哪些钱法律支持追回?
2、先怀孕再生娃、婚后再给彩礼,这种条件你能接受吗?
3、恋爱里的“我养你”是真心承诺,还是束缚人的糖衣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