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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河上游完整管辖划分(行政+水利双层管理)] 奎屯河上游指天山依连哈比尔

[奎屯河上游完整管辖划分(行政+水利双层管理)]

奎屯河上游指天山依连哈比尔尕山冰川源头至出山龙口(新龙口) 山区河段,总长约40余公里,分行政区划属地、全流域水利统一管理两套体系。

一、行政区划属地(土地、山林、景区归属)

1. 源头冰川、乌兰萨德克河段
土地行政隶属塔城地区乌苏市巴音沟牧场,山区草原、林地归乌苏林草局、巴音沟牧场管理;独库公路沿河路段路政、旅游执法归乌苏市。

2. 峡谷主河道(独山子大峡谷景区段)
河道东岸山体、景区土地属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西岸崖壁、河滩仍属乌苏市地界,这就是“独山子大峡谷、乌苏大峡谷”名称来源。

3. 山区牧场沿线
沿河两侧兵团草场归七师131团山区牧场,负责草原管护、畜牧管控。

二、核心水利统一主管单位(整条河唯一流域管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河流域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处(简称奎管处),是奎屯河全流域(含上游山区)水资源、河道、水库、引水枢纽的法定管理主体,跨地方、跨兵团统一管水 。

上游基层管护站点(沿河分段驻守)

1. 乌兰萨德克管理站:最上游冰川、源头河段,水文监测、巡河、山洪预警;

2. 将军庙水库管理站:上游核心调蓄水库,管控山区来水,常态化水源地巡查,管控露营、施工、排污;

3. 毛溜沟管理站:靠近出山龙口,负责渠首分水、山区防洪。

三、河湖长生态监管(地方政府属地责任)

1. 乌苏市:设立市、乡、村三级河湖长,负责上游西岸河道生态、采砂、违建整治;

2. 独山子区河湖长:管控东岸景区岸线、旅游排污;

3. 七师河湖长:负责兵团牧场河段、水库周边生态保护;
兵地联合巡河:奎管处牵头,乌苏、独山子、七师定期联合开展上游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

四、权责简单总结

1. 水、流量、水库、引水、防汛:全部由兵团七师奎管处统一管理(不分乌苏/独山子/奎屯);

2. 土地、山林、景区、旅游、乡镇行政:按地界分属乌苏市、独山子区、兵团131团;

3. 水源地生态、污染、岸线违建:地方河湖长属地监管,奎管处配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