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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通知国会伊朗战事重新爆发,国会投票要停手他不理?日前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

特朗普通知国会伊朗战事重新爆发,国会投票要停手他不理?日前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已经向国会发出通知,伊朗战争又开始了

美国国会已经投票要求收兵,白宫给出的回应却不是撤军命令,而是一封告知战争重新开始的信。
到了7月15日,美军仍在继续空袭,针对伊朗港口的海上封锁也已恢复。美国国内围绕“谁有权决定开战”的争论,正在被新一轮炮火推向更尖锐的位置。
事情的顺序不能弄乱,7月7日,美军重新打击伊朗境内目标,特朗普在7月10日写信给国会领导人,把这次行动称为保护美国人员和利益的“防御性打击”。直到7月13日,《纽约时报》获得信件,外界才知道白宫已经正式认定:美伊敌对行动再次开始。
特朗普政府给出的理由是,伊朗袭击了霍尔木兹海峡附近的商船,破坏双方6月17日达成的谅解安排。白宫认为,停火期间的那一轮战争已经结束,7月7日属于新的军事阶段,因此可以重新计算《战争权力决议》规定的行动期限。

这正是争议最大的地方。美国政府若能把一次停火解释成旧战争结束,再把新一轮空袭解释成另一场战争开始,那么原本用来限制总统的60天期限,就有可能被反复“清零”。
国会担心的并非一纸日期,而是总统是否能通过改变说法,绕开立法机构的授权。早在6月3日,众议院已经通过要求停止对伊军事行动的战争权力决议。
6月23日,参议院又以50票赞成、48票反对通过同一决议,要求美军退出未经国会授权的对伊敌对行动。投票并非完全按党派划线,部分共和党议员也支持限制总统继续用兵。
可国会的尴尬也摆在桌面上。这是一项参众两院共同决议,不需要送到总统面前签字。
1973年制定《战争权力决议》时,国会原本希望用这种办法要求总统撤军;但此后的司法判例和长期政治争议,使它的强制力一直受到质疑。白宫干脆认定,这次表决没有法律约束力。
于是便出现了眼下这幅画面:国会说,没有明确授权就不能继续打;白宫说,总统作为三军统帅,有权处理针对美国人员、舰船和航道的紧急威胁。两边都能从宪法中找到依据,却没有哪一方愿意后退。

美国宪法把宣战、拨款等权力交给国会,同时又让总统担任三军统帅。总统可以在突发情况下迅速调动军队,但持续多久、扩大到什么程度,就不再只是临时自卫的问题。
几十年来,美国历届政府都倾向于扩大总统用兵空间,国会则往往等战事扩大后才开始追问。这次致国会信函还带来一个细节问题,法律要求总统在美军进入敌对行动后48小时内向国会报告。
美军7日展开打击,信件日期是10日,由于公开资料没有完整披露行动和送达信函的具体时刻,不能仅凭日期断定已经违法,但通报是否及时,显然会成为国会继续追究的内容。战场的发展比法律争论快得多,美国中央司令部在美东时间7月13日16时45分启动“连续第三晚”打击,随后又发动新一轮空袭。
特朗普恢复针对伊朗港口的封锁,并威胁打击伊朗发电设施和桥梁。伊朗则继续袭击海湾地区目标和商船,霍尔木兹海峡通航量远未恢复到战前水平。
特朗普13日还提出,对通过霍尔木兹海峡的货物收取20%费用,引发国际法和可操作性质疑。到了14日,他又放弃直接收费的说法,改称海湾国家将以投资方式补偿美国,但海上封锁并没有随之取消。

这种频繁变化,也让外界更难判断白宫的最终目标究竟是保障航运、逼迫谈判,还是长期削弱伊朗。国会的反制也开始从表态进入预算环节,7月14日,参议院民主党人阻止规模超过万亿美元的国防授权法案继续推进,理由之一就是政府在缺少清晰战略和充分监督的情况下重启对伊战事。
相比没有强制力的政治决议,军费、拨款和法案审议才是国会真正能影响战争进程的工具。我认为,这场争执不能简单理解成特朗普“听不听话”,它反映的是美国总统战争权力不断扩张后的制度困境。
国会可以投票反对,却不一定能立即让战机返航;总统可以强调紧急防卫,却不能无限期用同一个理由维持战争。在我看来,国会若真想改变局面,不能只留下反对记录,还要在军事拨款、行动范围、期限和目标上设置明确条件。
白宫也需要说明,美军究竟准备打到什么程度、通过什么标准判断任务完成。否则,每次停火都可能只是短暂停顿,每次复战又能重新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