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自损一千,也不惯着你这八百的毛病!江苏无锡,一顺风车司机接到订单,事先和乘客说好,高速费由乘客承担,不料,下高速时乘客反悔,死活不愿掏高速费,司机啥也不说,立马原路返回,把乘客送到上车地点,乘客傻眼,司机一算,来回100公里,花了56元过路费。网友: 痛快!可以双输,但不能独赢!
李先生是顺风车司机,7月14日这天,他接了个订单,要把乘客送到50公里外的底线。
可是他一查地图,如果按照常规路线,那就需要绕很大一圈,他就提前和乘客协商,可以走高速路,就能节约很多时间。
乘客非常高兴,当即就同意他的提议,但是,走高速会产生费用,李先生就说了,高速费由乘客承担。
乘客点头答应,小事一桩,花不了几个小钱,李先生前前后后,因为高速费的事情和乘客确认了三次。
乘客点头三次确认,只要能把他快速送到高速费不成问题,下高速时他就会正常支付。李先生一听,立马踩了油门,一溜烟朝高速冲去。
他们上了高速,李先生风驰电掣,没过多久就把乘客送到了高速路口。
他们一路上顺利,平安,很快就到了下高速的时候。
李先生要乘客给他支付费用,可没想到,乘客立马翻脸,说这笔费用他不承担了。
乘客以为,反正你已经把我送到了地点,高速费我就不给你,你能咋样,总不可能再送我回去?
意思就是,他想耍赖,开始先表示同意,等送到以后,他就不给,一般的司机就会自认倒霉!
可没想到,他想错了,今天算是遇到了硬茬!
李先生看乘客反悔,一副想耍赖的神气,李先生心里憋屈,要是逆来顺受,息事宁人,他还可是少赚一点路费。
如果翻脸,和他在路上争吵,肯定就会更加生气!
李先生心想,算了算了,我不和你理论,咱咋样来的,咱还咋样回去!
既然你不讲信用,那就别怪我送你回去,我宁愿一分不挣,也不接受你这样的不守信用。
如果你不同意,完全就可以提前表示,咱大不了绕路而行,那样就不会产生高速费用。
可是,我问过你三次,你三次都答应愿意出高速费用,我这才开车上了高速!
你不能等到了之后,你又反悔,你把司机当做什么?随意就想坑骗司机?
想到这里,李先生没有争辩,没有理论,更没有吵嘴。
他立马调转了方向,又上了高速,沿着原路,一路又将客人送到了上车的地点!
乘客傻眼,他没话了,只有乖乖的下车,另找车去。
李先生一算,来回路程100公里,来回路费花了他56元,可是他心里痛快,不再憋屈,宁愿我亏钱,也绝不受这样的气!
这看起来是两败俱伤,可李先生表示,他“无所谓”,决不会纵容违背约定的行为。
有人认为,司机有骨气,可以双输,但不能独赢!既然是乘客言而在先,李先生虽然极端,但确实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也给不守规则的人上了一课,不要以为作为乘客,就可以践踏信用。
你既然答应要承担费用,你就必须做到,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这回可好,表面上看似李先生损失了时间,也损失了金钱。
可实际上乘客也同样损失了时间,还损失了信用。
李先生做的很对,并没有和他理论,而是直接回来了,因为这些人他们不会觉得自己有错。
如果你容忍了他,他下次还会继续这样,他们还会沾沾自喜,认为自己聪明无比。
《民法典》第509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双方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走高速、乘客承担高速费”的合意。
乘客事后拒绝支付高速费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先生选择原路返回的处置方式,本质上是在乘客明确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前提下,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合理行为。
后续如果再遇到同类纠纷,司机可以优先通过平台申诉、留存沟通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权,更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损耗。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AHTV第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