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员质疑事业单位招聘内定编外人员的事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但事业单位却不愿意直面事实上存在的聘用编外人员现象。
比如合同教师、临聘教师,就属于聘用编外人员。当学校有编制后,要不要优先考虑这一群体?如果不优先考虑,甚至为避嫌不录用已经工作多年、且考核合格甚至优秀的编外人员,对这些编外教师公平吗?
从实际出发,承认存在编外人员,单列计划给编外人员提供转编机会,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社会人员质疑事业单位招聘内定编外人员的事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但事业单位却不愿意直面事实上存在的聘用编外人员现象。
比如合同教师、临聘教师,就属于聘用编外人员。当学校有编制后,要不要优先考虑这一群体?如果不优先考虑,甚至为避嫌不录用已经工作多年、且考核合格甚至优秀的编外人员,对这些编外教师公平吗?
从实际出发,承认存在编外人员,单列计划给编外人员提供转编机会,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