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前女友发生关系获刑3年半
男子与处在经期的前女友发生关系,一审以强奸罪获刑3年半。
据扬子晚报报道,2025年2月21日晚7时许,男子与17岁前女友在台球厅打台球,后两人前往面馆吃面,结束后,男子提出去酒店休息。
在酒店房间中,两人发生了关系。
男子辩称,女方是自愿发生关系,且事后还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他,而其辩护人则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男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监控视频未能证明强制行为,女方关于服药、进入酒店和案发前后的表现等陈述存疑。
而女方及其同学证言则显示,男女双方曾系恋人关系,由于女方想复合,便于案发当天以去干洗店拿衣服为由请假,后在台球厅见到男方。
女方表示,两人在面馆吃饭时,男方确实提出要去酒店休息,但她当时想的只是去酒店先休息,后面再一起玩。
监控视频显示,2025年2月21日19时10分,男子到酒店办理入住,19时12分许,二人共同进入酒店,19时13分许,二人进入房间,19时31分许,外卖员将避孕套送到房间。
女方称,两人先是在椅子上聊天玩手机,后男方拿到外卖,让她坐到自己身边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期间,她反复说不行,还用力推对方,但没能推动。
而男方则供述称,他曾与女方发生过关系,案发当天,两人在房间各自玩了一会手机后,便搂在一起亲吻,他询问对方能不能做,对方回答可以,他就在外卖下单安全用品,但未告知对方。外卖送达后,两人继续亲吻,女方还让其把灯关掉,后两人发生关系,期间,两人还互换过位置。
女方表示,她醒来后发现手机有多条未接来电,得知家人和老师都在找她,她害怕被家人知道,就撒谎说没跟男方在一起,然后两人先后离开酒店。
而男方则供述称,他在凌晨被女方接电话的声音吵醒,得知她爸联系不上她已经报警,于是,他就把安全用品扔进马桶冲走,还将包装也带走,离开时看到床上有血迹,才知道对方正处在例假期间,此外,他还删除了与女方的聊天记录。
监控视频显示,2月22日2时43分许,男方走出酒店,2时55分许,女方走出酒店。
法院认为,男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方陈述证实男方强行趴在其身上与其发生性关系,与女方胳膊肘处形成瘀青相互印证,结合女方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定期服药,案发前男方私自购买避孕套,案发时女方处于经期,事后男方为逃避责任冲走避孕套、谎称未与女方在一起、删除聊天记录等情节,男方虽否认犯罪,但在案证据足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故法院最终判决,男方因强奸罪获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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