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一经营20余年的乡镇宾馆,因名称含“金茂”二字,被上海金茂集团起诉商标侵权,索赔80
余万元。老板喊冤:宾馆2003年成立,店名取自当地金庄村和茂龙村,工商登记一路合规,客房仅百元,和上海金茂高端酒店八竿子打不着。更离谱的是,隔壁金源大酒店仅因沿用前酒店带“金茂”字样的旧菜单、收据,也被一并索赔5万元。可令她没想到,后续法院的判决令她难以释怀!
老板2003年合规登记店名,乡镇百元客房和高端酒店完全不搭边,不存在误导顾客的情况,品牌方未提前协商整改,直接批量起诉维权。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判老店合计赔付四十六万多。
门店长期亏损无力承担赔款,只能改名清算,苦心经营半辈子的老店濒临倒闭,老板已经提起上诉。
知识产权保护理应得到尊重,但商标维权也需要兼顾客观场景。
依托本土地名取名、无攀附品牌主观意愿、客群完全分割的小微实体店,一刀切高额赔偿,对基层商户冲击极大,维权尺度应当更加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