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个饭店厨师离职时,被老板要求交出每道菜的配方,不然剩下的一万多工资不予发放!厨师气坏了,自己来打工的,凭什么连吃饭的本事都得打包留下来!老板理直气壮地说:“我给你发了工资,你在店里练出的手艺必须留下!
董师傅在这家饭店干厨师,每天颠大勺颠得胳膊都快抬不起来,每个月就拿那点死工资,熬来熬去也看不到涨薪升职的盼头。
他寻思着年纪也不算大,不如出去闯闯,说不定能混出个更好的出路,就跟老板提了离职。
本来好聚好散的事,结果老板当场就变脸了,压着他一万多块钱的工资不肯结,趾高气扬地跟他说:“想拿工资可以,把你手里所有菜的配方,包括放多少盐多少酱、火候卡几分钟,全都一字不落写下来交给我,不然你一分钱都别想带走。”
董师傅当时都懵了——自己这手艺是跟师傅学了好几年、又自己摸爬滚打练了十来年才攒下的,本来就是自己吃饭的本钱,来你店里是应聘当厨师烧菜的,什么时候签了卖手艺的合同了?凭啥我自己的配方要白白给你啊?
他耐着性子跟老板商量:“你要是真想要我的配方也不是不行,咱们按市场价算,你出钱买,我肯定给你写得明明白白,但你不能拿工资要挟我啊,那本来就是我该得的血汗钱。”
结果老板根本不吃这套,态度横得不行,说我每个月给你发着工资,你在我店里做的菜,那流程配方本来就属于店里的财产,你不给我就是耍滑头藏私,反正话就搁这了,不交配方,工资你想都别想。
董师傅拿不到工资,只能找调解员帮忙。结果老板油盐不进,调解员说破了嘴,他还是那套“不交配方就不发钱”的歪理。
最后董师傅实在没辙了,直接把这事告到了劳动监察部门。
人家工作人员听了前因后果,当场就给了准话:老板把交配方和发工资绑一块的做法,半毛钱法律依据都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的时候,单位就得把工资一分不少给人结清,根本没资格加这些乱七八糟的不合理条件。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厨师是入职前自带的处方还是入职后研发的处方,入职前不用留下入职后应该留下!
也有网友说,配方是师傅的技能和知识产权,只能协商购买,卖不卖和卖多少钱是产权人的权益
还有网友说,这种嘴脸的老板想想平时对待员工会好吗?永远发不了财!
【观点看法】
老板那句“我给你发了工资,手艺就得留下”,简直是职场里最荒谬的强盗逻辑!咱们得把
董师傅和老板是雇佣关系,老板给工资,董师傅负责烧菜。董师傅的手艺,是十几年颠勺熬出来的,是人家吃饭的“手艺”,不是饭店账面上的“固定资产”。
用一万多块钱的工资去“买断”一个厨师安身立命的本钱,这不是做生意,这是抢劫!
《劳动合同法》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是法定义务,是不附带任何霸王条款的。你拿克扣工资来威胁员工,这在法律上叫“变相拒付劳动报酬”,
劳动监察部门那句“于法无据”,就是给这种法盲老板最响亮的一记耳光。
如果这配方真的是董师傅在店里利用店里的资源、食材试出来的独家秘方,且签了保密协议,那确实算商业秘密。
但如果是人家自带的通用手艺,老板想要,完全可以坐下来平等协商,花钱买断。妄想靠扣发工资来“白嫖”员工的技术成果,既不合情,更不合法。
说白了,这个老板就是既想省买配方的钱,又想拿捏住员工的命脉,最好人家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才合你心意。
我看这种老板就是罚得轻,真按规则罚他几次,你看他还敢不敢随便克扣别人的血汗钱,还敢不敢把巧取豪夺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