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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是上班,分明是白嫖!”西安一名24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月薪15000元

“这哪是上班,分明是白嫖!”西安一名24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月薪15000元,可入职还不到一年,结婚、怀孕接踵而来,还被确诊为“先兆流产”。

判决书上那个数字落下来的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都不是“恭喜”或“可惜”,而是愣了一瞬:10.1万元。听上去像一笔奖金,实际是一起劳动争议拉扯近一年后,法院给出的最终结算。

主角是个24岁的西安姑娘,2023年2月,她入职上海一家科技公司,办公地点设在西安。

刚毕业能拿到这个薪资,她入职时是奔着稳定工作去的。头大半年里,按时打卡上下班,分配的任务都按期交付,没出过差错,也没请过长假。

变故发生在2023年年底。姑娘9月刚登记结婚,没过多久就查出怀孕,本是人生喜事,可很快就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医嘱明确要求卧床休养。她拿着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走公司流程申请病假,本以为合情合理,没想到公司直接驳回了。

公司的心思说穿了也直白:招你进来才大半年,刚转正就接二连三请假,这不就是拿着工资不干活?在公司的视角里,这差不多就是“白嫖”薪资,所以不仅病假不批,连对应的病假工资也直接停发了,潜台词很清楚:假我不认,不来就算旷工。

可先兆流产不是闹着玩的,身体状况摆在那儿,硬撑着上班出了问题谁也担不起。姑娘只能先遵医嘱在家保胎,一边休养一边继续和公司沟通。从2023年12月开始,她因为孕期不适多次提交病假申请,都没能得到公司批准。

到了2024年3月,眼看着预产期临近,她又按规定提交了10天婚假和158天产假的申请,结果和之前如出一辙,公司照旧没批。更让人意外的是,3月底孩子出生后,公司非但没认可产假,反而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一口咬定她未经审批离岗属于无故旷工,打算按辞退处理。

从2023年12月算起,整整大半年时间,她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换谁遇上这种事都得憋屈——明明是法律规定的权益,明明有医院的正规凭证,怎么到了公司这儿就全不作数了?

2024年8月,姑娘正式向公司发送了被迫离职通知书,理由很明确:公司长期拖欠病假、婚假、产假工资,违反劳动法规,自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随后她申请了劳动仲裁,算上工资、补偿金等,一共主张了16万余元。

仲裁结果出来是7.6万余元,两边都不服气。公司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入职不满一年就休这么久假,凭什么还要给钱?姑娘也觉得没拿到应有的保障。

一来二去,案子先后经过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一审、西安中院二审,最终敲定了10.1万元的赔偿数额。

很多人乍一看这个数字,第一反应是“赔得不少”,但拆开明细就会发现,这里面根本没有什么“天价赔偿”,绝大多数都是她本该拿到的劳动报酬:病假工资两万八千多、婚假工资三千多、产假工资四万多,再加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两万九,加起来刚好十万出头。

说白了,就是公司把本该按时发的工资拖欠了近一年,最后法院逼着公司一分不少补回来,再加上法定的离职补偿金。

公司在法庭上的抗辩理由翻来覆去就那几套:她入职不满一年就怀孕请假,属于恶意规避工作;请假没走通公司内部审批,就算旷工;婚假隔了这么久才申请,不符合惯例。可法院根本不吃这一套,逐条驳回了这些说法。

道理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我国法律从来没规定女职工必须入职满一年才能结婚、怀孕、休产假,先兆流产的病假有正规医疗诊断证明撑腰,婚假、产假更是法定权利,这些都和入职时长没关系。

公司自己定的内部审批规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你不批假,不代表员工的法定权益就消失了,更不能以此为理由停发工资。

这事在网上传开之后,评论区吵得不可开交。有人站公司,说刚招人进来没干多久就休长假,企业成本太高,以后更不敢招年轻女性了;也有人站员工,说怀孕生病又不是能提前计划好的,凭什么要为了工作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两边的委屈都有现实依据。站在企业的角度,月薪一万五的岗位,人大半年不来上班,工资社保还得照付,工作还得找人补,确实是实打实的成本。

但成本再高,也不能靠克扣员工法定权益来省。站在打工人的角度,结婚生育是人生正常阶段,总不能为了一份工作就推迟自己的人生节奏,何况所有假期都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