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迁怒毁承包商青苗,民警耗时一周调解和解,网友吵翻:这是和稀泥吗?
山西太原这事看完争议满满,村民温某对村里土地分配不满,不去找村委协商、不走正规维权渠道,反倒把火气撒到毫无纠葛的承包商身上,半夜糟蹋人家整片玉米青苗。承包商本不愿谅解,民警联合村委来回沟通调解整整一周,双方最终赔钱道歉握手言和,评论区直接分成两派,有人夸民警化解矛盾,还有人吐槽违法就该处罚,纯粹和稀泥。
今年7月初承包商报警,地里大片青苗被人为毁坏,民警现场取证很快锁定同村温某。根源就是温某一直不满自家土地承包资格没落实,多次找村委会沟通无果,怨气憋在心里无处发泄,干脆挑无辜承包商出气,肆意损毁庄稼。人家承包商是合法流转土地经营,从头到尾和温某没有半点私人矛盾,平白无故蒙受经济损失,换谁都难以接受。温某事后只说自己一时冲动不懂法,可冲动不能成为肆意损毁他人财物的借口,情绪归情绪,违法是实打实的。
很多人疑惑,明明是故意毁财,为啥民警不直接拘留罚款,反而花一周时间调解?给大伙用大白话讲清法律底线,一眼看懂调解不是无底线和稀泥。
1、法律本身给轻微民间纠纷留了调解通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写明,邻里土地这类民间矛盾引发、损失不大的毁财案,双方自愿和解履行赔偿后,可以不予处罚;但不是所有毁财都能调解,无端寻衅、损失超5000元触及刑事犯罪,一律不能私下和解。本案能调解,是损失没到刑事立案线、承包商自愿谅解,完全合规。
2、故意损毁财物处罚有明确标准,第四十九条规定,轻微情形拘留5到10天并可罚款,情节重的拘留10到15天。民警调解不是纵容违法,全程要求温某足额赔偿、诚恳认错,核心是一次性连根化解矛盾,要是简单拘留了事,温某心结没解开,后续极有可能再闹事,引发更大冲突。
3、调解有硬性红线,绝不强迫双方妥协。全程承包商拥有决定权,如果他坚决不接受和解,警方必须依规处罚温某;这次握手言和,是两边各退一步的自愿结果,不存在民警施压劝受害方吃亏。
最后说几句实在心里话,调解不等于和稀泥,处罚从来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民警一周奔波,一边让毁苗村民赔钱认错受教育,一边倒逼村委会重新梳理土地分配问题,从源头解决温某的诉求,杜绝二次冲突。这件事也暴露农村普法短板,不少村民遇事不懂合法维权,只会靠毁坏他人财物泄愤,最后既赔钱又违法得不偿失。基层村委也要及时回应村民诉求,矛盾刚冒头就妥善处理,别等小事拖成违法案件。
咱们普通人也要记牢,心里有委屈找村委、走诉讼渠道,千万不能拿陌生人财产撒气;就算警方可以调解,肆意损毁庄稼、财物,最后赔钱道歉一点少不了,得不偿失。
互动话题
1、村民自身土地纠纷,转头损毁无辜承包商青苗,只赔钱和解够有震慑力吗?
2、耗费一周调解,有人觉得浪费警力该直接拘留,你支持哪种处理方式?
3、基层村委没能及时化解村民土地诉求,该不该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