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女子独自赡养母亲整整9年。在送走母亲后,女子本打算独自继承母亲的全部遗产,可哥哥和姐姐却先将女子告上了法院,不仅要求分割母亲的遗产,包含11.5万元的拆迁补偿和4万元的银行存款,还要求让女子少分。女子感到十分委屈,希望法院能支持她的主张。
据悉,女子李某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上面还有一个老母亲。2025年7月,母亲因病离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按理来说,既然母亲没有留下遗嘱,那接下来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李某和哥哥、姐姐平分母亲的遗产。
可李某不愿意,因为大家一开始都说好轮流照顾母亲,可自从2016年开始,母亲就一直由李某夫妇照顾着,持续了9年之久。
倒不是说李某不愿意,她是真心的在照顾母亲,不仅花钱为母亲租房子,还花钱找了保姆照顾母亲。在母亲晚年病情恶化后,她更是直接将母亲接到家中照料。
可是哥哥和姐姐却无动于衷,始终未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在2013年的时候,母亲的房子因拆迁获得了11.5万元的补偿金,但在2022年的时候,母亲患上了结肠肿瘤、肺部感染、脑梗死性痴呆,为了治病花了3万元,这还是个人承担部分。
这些年里,拆迁补偿金大部分都用在了给母亲治病、吃药和生活上,至母亲因病去世,补偿金几乎花完了,而且银行存款4万余元也差不多花完了。
母亲去世后,留下了养老金、保险理赔金、一次性抚恤金等,共计4.6万余元。
这时哥哥和姐姐站了出来,想要分割母亲的遗产,还要求李某把钱都折现给他们。
李某感到十分委屈,母亲的遗产早就差不多花光了,就剩这4.6万余元了,自己照顾母亲9年,难道不应该交由自己吗?
可哥哥和姐姐并没有正视李某的委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李某交出那11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以及4.1万元的银行存款,甚至还主张让李某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院查明,李某的母亲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所以母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李某和哥哥姐姐平分。
不过,李某自称独自照顾了母亲9年,所以按照规定,李某可以提出多分遗产。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母亲生前的确收到了11万余元的拆迁补偿,其银行账户中还有4.1万余元。然而这些钱都在李某母亲治病时花得差不多了。
最终李某母亲只留下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丧葬补助金等费用,加起来有4.6万余元,但这些费用并不属于遗产。
遗产是指个人生前的合法财产,而一次性抚恤金和养老丧葬补助等,均是个人死亡后产生的,所以这4.6万元不是遗产,那这些钱该如何分配呢?
法院认为,李某虽然主张其独自照顾母亲9年,哥哥和姐姐从未赡养过,这李某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同时,李某的哥哥和姐姐要求李某少分遗产,也没有任何依据。
因此,对于李某与哥哥、姐姐的主张,法院并未采纳。
最终,法院认定这笔4.6万元应当平分,由持有款项的李某向哥哥和姐姐姐共计支付30871.03元,同时驳回了哥哥和姐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说实话,大部分人第一反应肯定都是心疼李某的,毕竟她照顾了母亲整整9年,出钱、出力、贴身照顾,样样不落,结果到头来,还要给几乎没怎么尽孝的哥哥和姐姐分钱,换谁心里都觉得不平衡。
但法律是看证据的,如果李某有证据证明这9年来只有她一个人照顾着,那李某自然应当多分财产,可惜的是李某没有保留任何证据。
在这个基础上,法院的判决真的不偏袒任何人,严谨公正。
因此,家里多子女的话,平时在赡养老人时,一定要好好留存缴费单据、陪护记录、就医凭证等,真要是遇上遗产纠纷,这些留存的证据才是保护自己权益最硬的底气。
最后,我们赡养父母,这不仅是尽孝,更是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法律一定会公平对待每一位真心赡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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