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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江苏,一男子七年前买了个大金手链。男子朋友看到后,以兄弟相称要求借走“撑场

离谱!江苏,一男子七年前买了个大金手链。男子朋友看到后,以兄弟相称要求借走“撑场面”戴几天,男子爽快答应只叮嘱别弄丢。谁知这一借就是七年!期间男子多次讨要,他总找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如今金价飞涨,这条链子已从3万多增值到10多万元!

2019 年江苏一名袁先生在本地金店购入一条 84 克的黄金手链,当时金价三百多元一克,整套入手花费三万出头,款式厚重亮眼,日常出门佩戴十分有辨识度。

当年他和史某在打牌时相识,平日里经常结伴吃饭、唱歌,两人平日里互相称呼兄弟,相处看起来十分热络。史某每次看见袁先生手上的大金链都十分羡慕,主动开口想要借走戴几天,出门应酬撑一撑场面。

袁先生心里清楚黄金价格不低,原本不太愿意出借,但架不住对方一口一个兄弟,碍于情面最终点头答应,反复叮嘱对方好好保管,用完一定要及时送回来,千万不能弄丢。

谁也没料到,这次看似短暂的借用,直接一拖就是整整七年。从借出手链开始,袁先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主动联系对方,委婉提出想要拿回金链,前后算下来讨要次数不下二三十次。

每一次沟通,史某都会编造不同理由搪塞,有时候说手链放在老家不方便取,有时候称自己近期在外办事没时间归还,各种说辞轮番上阵,始终没有兑现归还的承诺。

随着近几年黄金价格持续走高,这条当初三万多入手的手链,如今市场流通价格已经突破十万元,财物价值翻了三倍。

眼看财物价值越来越高,对方却一直拖延,袁先生心里越发着急,专门联系媒体介入协调,希望借助第三方沟通拿回属于自己的物品。记者拨通史某电话沟通时,对方给出的说法更是让人难以接受。

史某表示,当年借来的金手链,自己转手借给了另外一个亲戚,谁知对方不慎将手链弄丢,并且这名亲戚已经触犯法规被羁押,没办法出面处理赔偿事宜,只口头承诺年底之前会把这件事妥善解决,没有给出具体赔付方案。

我认为整件事里最不合理的地方,是史某全程无视借用约定,随意将他人贵重财物二次转借。当初出借时双方明确只是临时佩戴,没有允许他转交第三人,未经物主同意私自转借,本身就违背了口头约定,后续丢失更是要承担全部责任。

生活里不少人都会遇到亲友借首饰、借贵重物品的请求,大部分人都能遵守约定按时归还,就算出现意外损坏,也会主动协商赔偿,不会一拖七年刻意回避沟通。这条金链不是普通小件配饰,七年间增值幅度巨大,长期霸占等同于侵占他人财产收益。

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看,物品借出仅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依旧归原主人所有,借用方有义务完好返还。如果物品出现遗失、损毁,不能原样归还的情况下,赔偿标准要按照应当归还当日的市场行情计算,而非当年购入价格,也就是说史某需要按照十万左右的市价进行赔付。

我判断史某多年持续拖延,本质是抱有侥幸占便宜的心态。早年金价低廉,他觉得即便长期占用损失不大,随着金价一路上涨,更不愿意主动拿出等值现金赔付,只能编造手链丢失的借口敷衍搪塞,企图无限期拖延赔付时间。

不少有相似经历的网友分享经验,和朋友往来涉及贵重物品,最好不要轻易出借,抹不开情面借出也要留存聊天记录、在场证人,约定明确归还时间,避免后续讨要无凭无据。若是对方长期拒不返还,及时整理全部沟通证据走调解、诉讼渠道,不要单纯依靠人情沟通消耗时间。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所谓兄弟情义不能建立在侵占他人财物之上。真正的朋友懂得换位思考,清楚贵重物品对主人的意义,不会借走多年拒不归还,更不会随意转借造成遗失。一时的情面,换来长达七年的烦心和巨额财产损失,实在得不偿失。

人情往来要有底线,分清你的和我的,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无论价值高低,都不该长期占有。借着兄弟的名义肆意占便宜,最后只会消耗掉彼此全部情谊,还要承担对应的经济赔偿,得不偿失。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