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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广东,一女子跑顺风车,却被男乘客疯狂追求。多次示爱遭拒,男子竟因爱生恨

必须严惩!广东,一女子跑顺风车,却被男乘客疯狂追求。多次示爱遭拒,男子竟因爱生恨,持刀捅刺后又泼硫酸,导致女子重伤二级,毁容致残,一辈子毁了,这不是爱,是恶魔!法院这样判,真是罪有应得!
7月20日报道,两人的交集,始于一趟从广西开往佛山的顺风车,当时女司机兰晴当时顺路接单拼油费,男乘客韦某某41岁,路上闲聊得知她单身,当场就动了追求的心思。
 
下车之后,韦某某就开始了死缠烂打式的追求,找各种借口联系兰晴,还打听到了她上班的陶瓷店地址。
 
兰晴从一开始就态度明确,反复说两人不合适,自己对他没有好感,直接拒绝了所有示好。
 
可韦某某根本听不进去拒绝,隔三差五就跑到兰晴的公司堵人,上班守在店里,下班跟着路线走,严重干扰了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这种骚扰持续了数月,兰晴实在不堪其扰,前后两次报警求助。第一次是2023年2月3日,第二次就是案发当天。
 
2023年2月15日下午三点多,韦某某带着提前准备好的尖刀和硫酸,直接来到了兰晴工作的展厅。
 
兰晴见状立刻报警,民警到场后对韦某某进行了批评劝离,他当面答应得好好的,转头等警察一走,又偷偷溜回了店门口等着。
 
下午四点左右,韦某某突然冲进一楼展厅,掏出尖刀对着兰晴的头面部、胸腹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了数十刀。
 
店里的同事反应过来,立刻冲上去合力把他推出了展厅,关上了玻璃门,本以为能暂时拦住他。
 
没想到韦某某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转身又折返回来,将随身携带的硫酸,隔着门狠狠泼向了兰晴的面部。强腐蚀性的液体瞬间灼伤了她的脸和脖子,兰晴当场倒在地上,失去了反抗能力。
 
同事们赶紧锁死玻璃门,试图阻挡他进一步施暴。
 
可已经红了眼的韦某某,转头跑到旁边餐饮店的厨房,抢了两把菜刀回来,他对着玻璃门连砸带劈,硬是把门破坏后闯了进去,对着已经倒地的兰晴,又挥刀砍了数下。
 
直到店里保安拿来防爆叉,和多名同事一起冒着风险上前,才终于把韦某某按在地上制服,整场暴行才算停下。
 
兰晴被紧急送医时,浑身是血,还伴有大面积化学灼伤,情况极其凶险,医生一度劝家属做好最坏的打算。
 
家人跪着恳求医生全力抢救,还主动献血,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兰晴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最终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她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面部严重毁容,双手因硫酸灼伤无法正常活动,构成终身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往后的吃饭、穿衣这些日常小事,她都没法独立完成,只能靠家人贴身照料。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对韦某某定罪。
 
很多人会疑惑,人没死为什么是故意杀人罪?原因其实很清楚:从提前准备尖刀、硫酸两种凶器,专挑要害部位捅刺,泼硫酸毁容,到最后拿菜刀补刀,整套行为就是奔着要命去的。
 
最终没造成死亡结果,是因为同事及时阻拦、医院抢救及时,属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性。
 
2024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在判决里说得很明确:仅因追求被拒,就在公共场所连续升级暴行,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极大。哪怕有犯罪未遂、坦白等情节,也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
 
韦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9月,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2026年7月20日,兰晴接到佛山中院的通知,韦某某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整件事最值得琢磨的,从来不是“求爱不成反目”这种狗血标签,而是极端人格的可怕之处。
 
兰晴从头到尾没做错任何事:没收过对方一分钱礼物,没给过任何暧昧错觉,只是正常、明确地拒绝了一份不想要的追求。
 
韦某某到案后的供述也很耐人寻味:他说带刀带硫酸,本来是想威胁兰晴跟自己结婚。在他的逻辑里,“我喜欢你”就等于“你必须服从我”,不答应就要被毁掉。
 
这根本就是极端的占有欲,加上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如今凶手已经伏法,可受害者的人生再也回不到从前。
 
民事赔偿部分,韦某某及其家属始终拒绝赔付,兰晴后续的康复和生活,依旧是摆在她面前的难题。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追求未果后泼硫酸并捅刺女子,韦某某被执行死刑,受害人发声:他罪有应得,自己终身残疾,再也回不去了——红星新闻2026-07-21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