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篇贴文,我首先是找共识:共识1、虐待老鼠、蛇、青蛙和鱼类都应该受到惩处——我认同。同时为什么虐猫虐狗人士喜欢针对猫狗呢?因为猫狗,尤其是猫,叫声类似婴儿,容易引起正常人的共情和变态的快感,所以猫狗被虐并获利的视频较多。如果虐老鼠、蛇、青蛙和鱼类时也有类似的声音和反应,相信它们也会遭殃,所以我认为虐杀动物就是不可取,喜欢虐杀动物并拍摄视频流传同时获利的人对人类社会有害,需要被管制,但目前无法可依。
共识2、任何人去打人、网暴、造谣、线下骚扰、纵狗伤人、围攻各种单位等等都是不可取的。这里面爱动物不爱动物的人都一样,都涉嫌犯法,支持追责。而且我不认为他们能代表所有号召反虐杀动物群体。任何群体都有奇怪的人,这我相信肯定也是所有人的共识。
共识3、奇怪的爱狗人士确实有危害,但是否远大于虐待猫狗的危害,嗯在这里我保留意见,不是说我认为谁大于谁,而是作为曾经的科普博主,我更重视证据,和证据强度,而不是这种随口就来的病死率(哪怕是个比方)。
共识4、网暴非法,建议追责,虐待猫狗这方也有大量人在开he,包括今天就看到新闻有个女生被开he导致自s,更说明网爆开he者不管是谁,不管持哪方意见,都应被追责。处罚虐待动物者,应有法可依,所以提倡相关方面立法,这个法律不出台永远争议多多,定义多多,比如什么是保护动物?什么算虐杀?就跟什么算家暴、什么算网暴一样,总要提出个说法,大家才不会有这么多的争议。
一个想法:我相信爱心人士原本是个好词儿,打个引号不代表他们就人多势众了,只代表有一群人被刻板印象地认为他们一定会干怎样怎样的事,一定有多荒谬。用个别人士代表全部爱狗人士(比如我就很爱动物,我不想被一些人代表),用一个打引号的名词污蔑化整个群体,这是我所不赞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