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过渡期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我认为养老金与退休金不能混为一谈,养老金是覆盖全民,普慧大众的福利养老基本保障制度;人人平等,到龄领取。而退休金作为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是单位与个人长期缴存的个人养老保险积累,必须体现出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公平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保资金安全运作,稳步发展。两者不能混淆,坚决反对,摒弃社会上那种既要,又要,还要的不劳而获思想。福利养老普慧,人人均能享用,那是因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得的社会主义制度好,不是某些人大声嚷嚷就能要来的。
高退休金人员应该采用每个月发四五千块钱的基础养老金,高出部分实行消费劵发放,这样就可以带动一部分消费!
建议将现行的社保和农保统一整合为“养老金”体系,以体现国民养老待遇的普惠性与公平性。核心原则是:无论城乡、职业,所有达到法定年龄(如60岁或65岁)的老年人,都应享有近乎平等的基础养老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尊严。具体设计上,未缴纳养老保险者可领取普惠性基础养老金;而缴纳者则在基础养老金之上,按“多缴多得”原则叠加领取补充养老金。同时,为体现对特殊贡献群体的尊重,建议由民政部门设立“养老奖励金”,专门面向国家有突出贡献者(如军人、科研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多生育子女家庭、边疆及高危行业退休人员等发放,实现贡献差异化的激励。此外,针对身后保障,所有人员去世后应免除殡仪馆基础费用并提供免费墓地,发放平等的丧葬补贴;而退休后去世者的遗属,可根据其生前行业属性,对未成年子女及生活困难的直系亲属发放生活补贴。对于触犯法律被开除公职或刑释人员,则取消其基础养老金资格,仅保留最低生活补助,但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可按规定领取,以此在保障公平的同时维护制度的刚性。这一方案旨在通过普惠、平等、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更完善、更公平的养老保障体系,践行宪法中“人人平等”的精神。养老金提标 城乡养老政策 国家基础养老金 农村退休养老金 底层百姓养老金 居民养老政策 养老缴费标准


